根据上级要求,临朐县总工会对2021年1月-2021年3月期间缴纳工会经费的建会小微企业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全额返还。
对公示企业的小微企业资格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临朐县总工会反映。
临朐县区域内的企业,具备小微企业资格且已经建立工会组织,并在2021年1月-3月依法足额缴纳工会经费,但不在公示之列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下载《临朐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填报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向临朐县总工会申报。
公示期限: 6月1日-6月9日
联系电话: 3213619
电子邮箱:lqxzghcwb@wf.shandong.cn
临朐县总工会
2021年6月1日
公示名单:
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附件:《临朐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