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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俊法诉山东尤点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裁决书的公告

来源: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时间:2025-03-10

 山东尤点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俊法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直接送达仲裁裁决书未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4】97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 5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3047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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