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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时间:2025-08-08

临朐大观园购物中心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魏守菊投诉你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案因直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未果,现向你公告送达临人社监令字[2025]第14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指令如下:被投诉人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五日内为投诉人办理200712月至201012月社会保险登记,并将整改情况及相关材料书面报本局。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如不服本指令书,可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临朐县人民法院起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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