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9-24
王德信对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关于王德信反映补缴养老保险问题的答复》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经审查,你公司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现因你公司已被吊销,公司电话现已无法联系,为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权益,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临政复参字〔2026〕32号)。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临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朐县民主路3367号;联系电话:0536-6706177)领取临政复参字〔2026〕32号《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如有意见,可在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意见及有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临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