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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履职平台管理使用考核办法
时间: 2018-03-28

为进一步提升临朐县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管理应用水平,推动平台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镇、街(园、区)人大。

二、计分方式

平台管理使用考核总分为15分,按百分制进行考核,算出成绩后按比例折算计入各镇、街(园、区)人大工作考核总分。

三、计分标准

1、专人负责(10分)。重视平台的管理和使用,有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使用平台。没有专人负责的,扣5分;工作人员操作不熟练的,扣5分。

2、代表信息的更新和保密(15分)。及时在代表信息栏目中对代表增减情况进行更新,《代表登记表》中代表信息填写完整,内容真实准确,并注意代表信息的保密工作。增减代表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每人次扣1分;代表信息不完整或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的,每人次扣1分;因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有关数据和代

 

表信息外泄的,扣5分,扣完为止。

3、短信平台的使用(10分)。短信平台的使用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使用短信平台发送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信息。使用短信平台发送私人信息或发送与工作内容无关信息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4、代表履职信息的填报(35分)。及时填写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联系选民或人民群众,出、列席会议,参加学习培训等履职情况,填写内容真实准确。人代工委负责对履职信息填报的审核,填写履职信息晚于活动一个月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填写虚假履职信息的,每人次扣2分;因履职信息填写不及时,造成代表履职评价不称职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5、代表建议工作(10分)。督促指导代表及时对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未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的每件次扣2分,扣完为止。

6、平台和手机app的使用(20分)。培训和指导本代表团代表熟练掌握和使用代表履职平台和代表履职通手机app60周岁以上的代表不作硬性要求)。考核时,由人代工委按照本代表团人数20%的比例(取整数)随机抽取部分代表进行操作,不会使用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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