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临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张克玲为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刘兴堂为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祖阳为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世军为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老干部科科长; 张少华为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城关街道工作室副主任。 免去: 刘兴堂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老干部科科长职务; 徐洪文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城关街道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县法院院长李广兴的提请,任命: 李乐彬为临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尹佩钧为临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刘日明为临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高志海为临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倪成磊为临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陈 勇为临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刘日明临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尹佩钧临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高志海临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倪成磊临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勇临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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