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对2008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县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的汇报,召开了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结合平时掌握的一些情况,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58418万元,比上年增长9.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802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1%,增长10.4%。其中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3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2.5%,增长7.3%。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08年全县地方灶内财力67113万元,其中县级地方灶内财力43431万元。全县地方灶内支出66276万元,其中县级灶内支出4259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37万元。财力和支出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去年,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高度重视收入征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狠抓调度和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征收任务,坚持依法治税,保证了收入预算的完成。同时,狠抓财政监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开展财政融资,深入研究并有效利用上级出台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保证了工资、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等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调查认为,2008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是好的,最终形成的县级财政决算,符合预算法的要求,也是按照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进行的。决算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体现了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08年县级财政决算。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源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2008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国税、地税收入均列全市末位,仅占全市的2.2%、2.1%、2.3%和2.7%。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9.6亿元,仅占全市利税总额的2.26%。从上交税金来看,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均上交税金108万元,比全市户均数低295万元。“2008年度全市工业百强企业”我县入围4家,昌乐和安丘分别为9家。我县入围企业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最多的为8.5亿元,昌乐10亿元以上的6家、20亿元以上的3家,安丘10亿元以上的2家;我县上交税金最多的为3359万元,昌乐6000万元以上的4家、1亿元以上的1家、2亿元以上的1家,安丘5000万元以上的3家。 二是财政收支结构性矛盾明显。一方面,收入结构不够合理,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偏低。2008年,在县级地方财政收入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完成5703万元,仅占总收入的55.1%。其中,增值税完成1885万元,下降0.2%;营业税完成2493万元,仅增长4.8%。另一方面,财政支出结构不够合理。受国家增资政策的影响,工资支出所占比例较大,“吃饭财政”的现状突出,“吃饭”与“建设”的矛盾不断加大,进一步制约了经济发展。另外,随着上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性增资、落实津补贴及民生政策等,需要财政承担的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 三是财税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通过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不规范,支出的公开、透明化不够,2008年直接支付比例仅为40%,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5个百分点。另外,同行业不同企业间、镇街之间税负不均衡及部分零散税源征管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财政管理不够严格,部分预算执行单位财务管理问题较多;还有个别单位擅自扩大开支标准,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奖金等;财政管理中仍然存在预算内款项拨付不及时、应列未列支出及预算暂付款长期挂帐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牢固树立“工业立县”思想,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骨干和重点财源项目,要进一步强化包靠责任制,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促其尽快发展壮大;对重点在建项目,要加强调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及早投产达效,在财源建设上实现突破。二是积极培育新兴财源。狠抓招商引资,完善并认真落实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引进高新技术、兼并重组等形式实现转型升级,努力培育新的骨干财源企业,不断扩大地方税源。对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要加快企业上市资源培植和股份制改造力度,争取尽快实现上市融资。三是高度重视企业运行。进一步加大对工业经济的调度、分析和监控力度,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前景进行全面排查。分行业、分类别逐一研究企业发展对策,制定落实扶持政策,切实加快企业发展。四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持之以恒地抓好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政策、行政服务和金融发展环境,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二)充分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加大收入征管力度。财税部门要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对主体税种,要规范管理;对新形成的税源,要加强征管;对零星税收,要制定具体征管措施,确保应收尽收。要不断加强对经济税源的监控,适时掌握税收收入进度和税源发展变化趋势,始终把握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主动权。要进一步创新征管机制、手段和方式,加大税收征管和监督稽查力度,坚决堵塞“跑、冒、滴、漏”,做到公平、合理、公开,切实解决税负不公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税法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自觉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要完善对企业的奖惩办法,进一步调动企业加快发展,自觉纳税的积极性。 (三)严格依法理财,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要针对当前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实际,研究、利用好上级出台的各项财政、金融政策,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争取上级专项政策性扶持项目和资金。要进一步强调预算的法律效力,严格按预算法办事,依法履行预算追加程序,完善预算调整手续,不断提高预算约束力。扎实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建立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筹机制,将预算内外资金整合为一体,统筹安排使用,切实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加强支出管理,集中资金优先保证工资发放,重点保证社会保障支出。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乡财县管”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监管水平。要坚持依法审计,深化对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加强对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监督,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四)健全完善防范机制,努力降低财政风险。对财政债务及担保贷款,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财政风险。要在对财政债务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债务形成的不同性质,采取多种办法进行处理和消化。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统计、分析、预警机制,加强对债务的追踪检查和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控。对新增贷款要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效益和偿付能力。明确落实债权债务,对应由财政承担的债务,要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建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分期分批清偿;对不应由财政承担的债务,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借款、谁还款”的原则,加大回收力度,积极采取措施抓好追缴,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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