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临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学鹏同志辞去临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临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
刘万军临朐县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
赵立田、张克玲、刘兴堂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根据县长肖明胜的提请,决定任命:
王学鹏为临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邓世华为临朐县财政局局长;
朱 骅为临朐县审计局局长;
白星超为临朐县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决定免去:
邓世华临朐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朱 骅临朐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云江的提请,任命:
王淑华、房永凤、王玉利为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祝洪华为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冯恩国、张增春、谭清军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琴、宋景辉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