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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时间: 2009-09-27
  9月22日,临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王晋成,副主任许孝新、吕学富、衣萍及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美春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美春,副县长赵绪春,县检察院检察长法云江分别提请了有关任免职干部。在对人事任免名单进行酝酿讨论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免职、辞职事项,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王晋成向被任命的干部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学富作的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力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安监局局长王元孟作的关于全县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
  会议进行了分组讨论和集中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刘成杰、法工委主任左振刚、城建环保委主任陈冠福作了集中审议发言。会议还组织与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对全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投票测评。一致认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投票测评的综合分数为86.15分,总体评价为满意。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道路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交通执法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要切实加强《电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用电的法制观念,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控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县委常委、副县长赵绪春,县法院院长李广兴,县检察院检察长法云江,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副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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