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监督职能对重点工作进行评议的意见》的规定,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沈明新受县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本次会议测评人员41名,发出测评票41张,收回41张,有效票41张。平均得分如下: 组织领导情况:86.22分; 宣传教育情况:93.07分; 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水平:88.12分; 计划生育投入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89.20分; 依法行政情况:87.78分。 综合上述5项测评项目,本次会议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满意度的测评分数为88.89分。总体评价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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