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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 2010-08-24
  为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提高农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7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听取了县卫生局的汇报,到县人民医院、九山镇、辛寨镇进行了调查,听取了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并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以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着力点,不断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条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群众的参合率和参合群众受益水平逐年提高。2010年全县参合农民640343人,参合率99.34%,今年1—6月份,补偿医药费支出3883.89万元,受益群众392231人次,受益率达到61.3%,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的医疗健康水平。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将新农合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举措,列为政府“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立项督查的重要内容,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并设立了新农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业务管理。各镇、街道及定点医疗机构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公室,配备了办公设备,配齐了工作人员。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通报情况,查找不足,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县新农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群众对新农合的认识不断提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宣传发动、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新农合的宗旨、特点、重要性、筹资方式、补偿范围、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各镇、街道还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置固定标语、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尤其在收取新农合基金时,镇村干部全部参与,广泛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医疗卫生部门也利用送医下乡、健康查体等机会,进一步向农民群众宣传新农合制度。通过宣传,提高了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和参合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意识,参合人数和参合率不断提高。
  (三)医疗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逐步改善。制定了《新农合定点卫生室工作流程》,重新修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定点卫生室的工作程序。在全县设置6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17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和377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县、镇定点医疗机构配备了专用微机,安装了医院收费管理系统和新农合操作系统。筹资230余万元,建立了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日常报销、查询、审核等手续全部通过网上办理,实现了参合农民在村内看病“即时结报”,方便了群众就医报销。卫生主管部门坚持开展经常性的镇村医护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医疗设备和服务设施的投入,改善了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护理条件。逐步完善医疗报销和监管制度,简化手续,实行参合农民自主选择就医点制度,县内就医不再办理转院手续,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四)参合农民受益程度逐年提高。重新修订了《临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将报销封顶线由每人每年的3万元提高到5万元。逐步提高补偿比例,将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段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透析、放疗的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医药费用报销60%。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中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应用中药补偿比例比普通住院用药提高10%,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针灸治疗项目的报销比例提高到90%。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将1127种常用药品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产妇分娩一次性定额补偿300元,让参合农民得到了更大的实惠。
  (五)基金监督管理逐步规范。设立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和基金支出账户,对基金实行县级统筹、收支两条线管理,封闭运行,做到专款专用。成立了由监察、财政、审计、经管、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加强了对新农合工作的全面监督。各镇(街)也成立了相应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了报销公示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和定期审计制度,及时对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保障了基金安全,提高了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群众对新农合的认识程度还不够高。部分群众还没有真正了解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对“以保大病为主”和“体现互助共济”的宗旨理解不够,没有树立起风险意识、救助意识。一些青壮年家庭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参合积极性不高。部分群众对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了解不够,报销期望值与实际情况有时不相符合,致使产生怀疑、抵触情绪,影响了继续参合的积极性。另外,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较多,也影响了参合率的提高。
  (二)基层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我县基层医疗机构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总体上还相对落后,基础设施、仪器设备、人才队伍都相对薄弱,对危重病、疑难病的救治能力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离“大病不出县”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村卫生室的设置还不够合理,部分群众就医路途远,突发急症病人不能得到及时救助。部分村卫生室条件简陋、卫生差、医疗水平低、管理不规范,与提供优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是新农合采取集中筹资,时间短、任务重,加之部分群众参合积极性不高,需要挨家挨户上门筹资,个别外出务工人员需要多次上门筹资,导致筹资成本高、工作难度大。二是大部分镇定点卫生院新农合周转资金不足,周转期长,运转困难。三是新农合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队伍不稳定,县新农合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4人借调),承担着全县400处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监管和64万参合农民的医疗业务的审核与监管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与上级要求差距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合积极性。完善新农合宣传长效机制,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全面的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充分利用节假日等有利时机,积极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宣传,达到全体农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健康保障意识,使群众充分认识实施新农合的宗旨,特别要注重对新农合的报销规定、诊疗范围和比例设置等规定的宣传,消除群众在补偿报销比例认识上的误区和偏差,促进新农合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医疗设施建设,引进先进医疗设备,加快医务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努力提高基层的医疗水平。结合农村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和交通条件,合理设置村卫生室,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进镇村两级卫生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基层医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提高镇村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条件和水平。
  (三)加强新农合管理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上级的要求,进一步补充落实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确保监管职责落实到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新农合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筹资机制,降低筹资成本,提高筹资效率,确保新农合有序高效运行。
  (四)加大监管力度,保障新农合制度正常运转。完善和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的各项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保证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加大对镇卫生院新农合周转资金的拨付力度,切实解决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周转资金不足的问题。要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新农合药品目录用药,尽量少用或不用新、洋、贵药,切实降低农民群众的诊疗费用。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医改,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加成,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在保证资金合理、安全使用的基础上,研究新的补偿办法,逐步提高报销比例,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实施新农合制度提供有力的保证。要把推行新农合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举措,作为维护农民健康权益、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摆上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做好组织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确保新农合制度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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