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于9月下旬和10月上旬,对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听取了县公安局的报告,查看了部分执行案件卷宗,到北关派出所、冶源派出所、沂山派出所、检察院、法院、监察局、司法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并与部分执法人员、人大代表以及部分村、学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发放调查问卷100余份。在今天的会议上,大家又听取了县政府的汇报,并进行了分组审议,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调查和审议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坚持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大力组织开展"平安临朐"建设。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执法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大局。 (一)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治安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狠抓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层层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网络。大力加强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建设,规划建设社区、片区等基层警务室98个,已建成32个,不断将警力下沉,警务前移。积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在社区、村(居)还普遍建立了治保队、调委会等机构,有的村还成立巡逻队,加强夜间巡逻。建立完善了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动态防控体系,提高了社会治安的综合防控能力。 (二)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群众安全感有较大提升。县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查处"法轮功"邪教组织等专项行动,加大了对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全面开展大巡控活动,有力地打击震慑了犯罪,全县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案率不断下降。截止9月底,共立刑事案件797起,与去年同比下降3.5%,"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7.8%,群众安全感得到了提升。从发放的调查问卷看,80%的受调查人员对全县社会治安状况满意或比较满意,85%的认为社会安全感有所增强。 (三)积极开展维稳整治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中小学校派驻民警和保安人员326人,并安装了监控探头,配备了公安消防器材,有效地维护了校园及周边安全。强化对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的管理,对全县娱乐场所和旅馆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并适时开展治安清查,净化了社会环境。加强对酒后驾驶、违章行驶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治理,不断改善了道路交通秩序。同时,积极做好矛盾疏导化解工作,围绕城市拆迁改造、企业建设用地等热点问题,积极开展不安定因素大排查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注重队伍建设,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县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治警和素质强警,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了干警依法执行案件、妥善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积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了执法水平。注重加强对执法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防止和减少了执法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的社会治安总体状况明显好转,但从调查情况看,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社会治安现状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社会治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各种矛盾互相交织,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侵财案件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恶性犯罪案件仍是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治安问题。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较为突出,且呈现向暴力化、低龄化和团伙作案方向发展的趋势。流动人口犯罪呈上升趋势,外来闲散人员对治安稳定构成严重影响,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亟待加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无牌无证上路以及消防责任措施不够落实,也给交通和消防安全带来了安全隐患。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随着《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界定越来越细,社会治安管理越来越需要多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但部分职能部门综治观念差,治安"一盘棋"的意识不到位,认为社会治安管理仅是公安机关的事,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单位、企业或居民小区虽已安装了一些电子监控设备,但大多数未将终端接入公安机关,不利于治安综合防控和案件的及时侦破。一些单位安全防范意识差,保卫组织弱化,为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带来了可乘之机。基层基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基层综治机构的联防联治制度落实不力,部分调解、治保组织履职意识淡薄,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警力和警务保障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调查了解到,警力不足、经费紧缺、装备落后已成为影响我县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的重要因素。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有正式干警454人、协警395人,正式干警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五点三,所占比例明显低于全市、全省、全国的平均水平。由于警力不足,致使社区警务、街面巡控等治安管理工作开展不够到位。协警的工资主要由公安部门自筹,其待遇偏低,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也容易滋生执法违法现象。少数特巡警队员因待遇低不时离职,影响了队伍的稳定和正常工作开展。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基层派出所硬件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办案成本也越来越高,经费不足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正常业务的开展。另外,在警察执行职务必需的警用装备、警务保障等方面,虽然近几年有较大改善,但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四)公安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公安干警执法为民观念还不够强,执法水平还不够高,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办理,服务态度冷横硬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派出所与社区矫正组织配合不够密切,影响了综治功能的发挥。个别单位和干警不按规定、不按程序执法办案的问题依然存在。同时,协警参与警务,部分协警素质相对偏低,执法水平难以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教育与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板报等多种媒介,通过举办法律讲座、以案说法、制播法制教育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要下大力气重点抓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与文化教育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进行。尤其要提高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群体的关注度,积极拓展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要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校园周边网吧、出租房的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不动摇,本着"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要不断改进打击犯罪的策略、方式和手段,提高严打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的"两抢一盗"案件以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恶性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以暴力手段参与拆迁、建设、经营等活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实现打霸除恶工作的严打常态化,坚决铲除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全面加强治安管理,有效遏制治安案件的发生。要继续加大治安防范力度,下沉警力到基层,突出抓好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治安状况复杂区域的重点整治,适时组织开展统一集中清查行动,减少治安隐患。要进一步加大巡控密度,特别是加大城区部分路段的夜间巡逻密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切实加强治安行政管理,强化危险物品管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格消防监督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要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性举措来抓,强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夯实治安工作根基。要狠抓监控系统建设,认真解决资源整合问题,不断提高防控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单位建设,健全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和平台,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公安机关要切实发挥治安防控体系的中坚作用,加强协调和信息交流,努力构建社区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治大格局。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警履职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要大力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从严治警",不断完善警务工作制度以及监督制约、考核奖惩等各项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工作质量。要着力抓好公安协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把"入口关",努力提高其整体素质,维护好公安机关的形象。 (六)加强警务保障,为警察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要高度重视解决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制定充实人员计划,多渠道增加公安机关人员,切实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对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人员经费等基本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的,要逐步列入预算,已列入财政预算的,也要逐年增长,以保证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警察工作所需的警用设备,如车辆、防爆盾等工具,要及时更新换代。警务保障要坚持向基层所队倾斜,切实做到警力优先充实一线,财力优先投向基层,积极给一线民警改善装备,为其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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