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监督职能对重点工作进行评议的意见》的规定,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公安局局长罗相贤受县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本次会议测评人员48名,发出测评票48张,收回48张,有效票48张。平均得分如下: 宣传教育情况:86.33分; 社会治安总体状况:83.29分; 专项工作开展情况:84.50 分; 资金保障和基层基础建设情况:81.81 分。 队伍建设情况:78.48 分 综合上述5项测评项目,本次会议对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满意度的测评分数为82.88分。总体评价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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