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下旬,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县交通局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城关、东城、五井、寺头、沂山等镇街的部分路段,并召开由县财政局、公安局、部分镇街负责人和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整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到目前,全县现有农村公路2220公里,其中县道136公里,乡道316公里,村道1768公里,已全部纳入养护管理范畴,综合好路率达到80%以上。其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组织、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成立了正科级规格的县农村公路管理处,在各镇(街道)全部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站,配备了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覆盖全县农村的公路养护管理网络,成为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组织机构最健全的县市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临朐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理体制,同时,对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养护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加大财政投入、吸收社会资金等多种渠道广泛筹集养护资金,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落实和使用好每笔大中修及改建工程资金。坚持每年下达公路养护计划,及时安装和补装道路标志、标识,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认真开展普查和定期巡检工作,及时提出维修挖补计划和方案。今年以来共修补桥梁10座、疏通涵洞32道,完成路面挖补60公里,绿化道路300公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对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注重加强养路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三)路政管理进一步强化。积极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对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今年以来共制止违法建筑5起,清理违法广告牌42个。坚持一线作业法,认真执行上路巡查制度,不断提高巡查覆盖面,已处理路政案件和审批事项6起,连年保持100%的结案率,较好地保护了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文书标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要求。紧紧围绕路产路权维护、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多形式地开展宣传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上半年已查处各类违章车辆2500余辆次,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违法行为,较好地保证了道路的安全畅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调查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对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依法维护路产路权的意识不强;部分干部群众存在重建设、轻养护的思想,公路建成后养护管理不力,甚至有的偏远道路和村间道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农村群众自觉爱护公路的意识薄弱,利用路面晾晒粮食、沿路乱搭乱建、集镇占道经营等现象仍然存在,给道路通行安全带来了许多隐患。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不足。一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需成本日益增长,县财政划拨资金仅能满足日常养护需要,农村公路大中修所需资金欠账仍然较大。二是镇(街道)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镇(街道)仍存在“等、靠、要”思想,没有明确自身的主体责任地位,资金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我县现有村道1768公里,线路长、路况复杂、养护任务重,但大部分村收入来源单一,村集体积累少,无力应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需开支。 (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难度较大。目前我县的多数农村公路设计等级不高,特别是部分村道建设标准偏低,抗灾能力不强,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再加上日益增加的交通量,特别是部分路段超载超限拉砂石车辆屡禁不止,给农村公路和桥梁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我县7条县道就有6条因超载超限不堪重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冶伦路和黄营路早已进入大修改造期;乡道和村道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尤其是靠近砂石场的公路,超载超限现象严重,导致道路使用寿命大大缩减,增加了路政执法和养护工作的压力,农村公路养护任务比较繁重。村道里程较长,占全县养护道路的79%,且分布范围广,单靠村一级来养护管理,存在很大的难度。同时,公路养护整体技术含量不高,施工工程方面还采用以前的工艺和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养护效率和质量,制约了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手段,深入宣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要重点宣传今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路和自觉爱护公路的法律认识水平。要注重加强对沿路群众、经营业户的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畅通的自觉性。要提高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热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损毁公路、破坏路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养护管理氛围,共同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要保障养护资金,提高养护水平。要深刻领会上级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把握政策,积极申报资金项目,争取得到上级更多的项目扶持。探索构建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新模式,研究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基金,以政府投入为主,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畅通资金拨付渠道,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缺口问题。同时注重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吸收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村一级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加大村道的养护投入。要及时配备专业技术人才,运用先进的机械设备,采用科学的施工工艺,提高养护质量和水平。 三要强化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要始终保持治理超载超限车辆的高压态势,抓好源头管理,坚持不定期地组织交通、公安、砂管等部门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对超载超限拉砂石车辆,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条文,依法对其严管重罚,努力构建行之有效的治超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安全。路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道、村道的巡查力度,在关键路口、路段设置超限监测点,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要不断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要完善养护体制,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把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村道、乡道的养护管理摆上与规划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把养护管理的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政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奖惩,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体系。县交通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好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养护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财政、发改、国土、工商、砂管等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形成合力,为养护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各镇(街道)、村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机构要按照工作分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养护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为促进全县农村公路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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