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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时间: 2011-11-30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10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冶源镇和华建铝业,听取了县人社局的工作汇报,并组织人社、工会、财政、卫生、经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特别是今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以来,县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强化舆论宣传,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从而为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保险体系逐渐完善,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归纳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贴近基层,活化方式,宣传效果明显。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县域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装备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较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式多样地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并借助“企业服务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载体,深入用工单位开展政策宣讲,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二)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县镇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盘考虑,从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人社部门作为实施社会保险法的主管部门,探索建立了社保扩面联动、社保稽核促缴、劳动监察仲裁查处、全员扩面责任共担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并通过劳动监察、仲裁等多种方式,及时纠正社会保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较好地维护了社会保险法的权威。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配合,职能作用发挥得比较好。
  (三)多措并举,同步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自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从组织领导到宣传发动,从机制建设到运行操作,规范有序,实绩突出。据统计,今年1-9月份,全县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5.36亿元,拨付4.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5%和23.7%。其中,全县新农保参保人数49.4万人,参保率达到100%;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均提前完成了市里下达的扩面任务,社会保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2011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新农保工作试点县”、“全省基层平台建设示范县”。
  二、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全县的社会保险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推进迅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客观分析,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保险工作的舆论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和单位对社会保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导致面上工作进展不均衡。与社会保险工作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之间缺乏统一协调,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没有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对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查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客观地评价,近几年来,虽然全县工业经济发展迅速,但和先进县市区相比,经济总量依然偏小,人均收入相对较低,因而直接影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和征缴总额的增幅。部分行业、企业在社会保险法实施过程中有抵触情绪,态度不够积极,甚至存在不参保、不缴费、恶意欠费等违法行为;少数群众虽已参保但尚未缴费或缴费不及时,给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三是社会保险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根据检查中掌握的情况,社会保险法实施至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镇村服务平台建设不适应社会保险工作的实际需要,社会保险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为切实推进社会保险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社保意识。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社会保险法,真正使社会保险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社会保险、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的浓厚氛围。要教育企业经营管理者,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关系,主动为职工投保。要引导职工和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树立消费与社会保险的关系,积极参加社会保险。要着重抓好对新办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劳动用工较为集中的行业的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要大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尽快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参保情况,逐步将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要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强制用工单位主动为职工投保,实现“应保尽保”。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社会保险金的征缴力度,实现“应收尽收”。要按照法律规定,在做好职工参保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新农保、新农合以及其他人员的参保工作,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要不断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努力形成社保工作的整体合力。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并统筹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把做好社会保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举措,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放到工作大局中谋划和安排,并注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社会保险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和纠正社会保险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提供强力支撑。要进一步完善以人社部门为主,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推动社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的整体合力。
  四要依法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依法管好用好社保基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储存制度并加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侵占和挪用基金,确保基金安全。要规范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工作,保证各项社会保险金能够及时、足额支付,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搞好投资运营,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社保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从履行好社会公共职能的角度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在各镇街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更好地完成社会保险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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