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5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临朐县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5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临朐县2011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5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四)5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7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临朐县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7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临朐县2012年上半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7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的报告。
(八)9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9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的报告。
(十)11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十一)11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十二)11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
(一)3月份,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6月份,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8月份,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县人大常委会视察
(一)3月份,对全县农田水利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二)5月份,对全县人民防空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三)7月份,对全县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四)9月份,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视察。
(五)9月份,对全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六)11月份,对全县工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七)11月份,对县政府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承诺的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