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计划,3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县法院2012年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实地察看了县法院辛寨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和第七审判庭,听取了县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中抓创新,制度上抓规范,队伍上抓提高,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两年来,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772件,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保障职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刑罚在预防和矫正犯罪方面的作用。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保障职能,注重保障民生权益、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审理侵权损害赔偿、农民工讨薪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协调职能,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加大协调力度,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完善工作流程,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工作中,明确了民商事立案审理工作分工,推行案件分流机制,出台了《审判质效考核办法》、《审判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制度,为提高审判质效提供了保障。组织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卷宗“三评查”活动以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清理积案等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制定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实行“案件短信通知”平台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司法公开,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了社会管理工作实效。设立诉讼对接中心,完善调解员队伍建设,针对传统民事纠纷,建立了“2+X”纠纷化解机制,针对医疗纠纷建立了“第三方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出台了《关于案款发放领取管理工作的规定》,防止了案款被冒领或他人代领后移交不及时、克扣等问题的发生。探索并构建了诉讼失信信息应用机制,将诉讼失信信息查询终端接入30个联动单位,营造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约束环境,增强了当事人履约的主动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能,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兑现。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了法官队伍的整体水平。积极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调整改革内设机构配置,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使班子结构和功能进一步优化。制定实施干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竞争上岗和争当“办案能手”等活动,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加强财务、公务接待、办案警车等科学规范化管理,提高了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加强作风廉政建设,积极丰富廉政文化载体,筑牢廉政建设思想防线,有效预防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近年来,各种矛盾纠纷大量增多,各类诉讼案件逐年增加,而县法院人员配备相对不足,法官年人均结案达到一百余件,多者达到几百件,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二)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种新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增多,案件审理和调解难度进一步加大,个别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高,少数案件审理周期过长,存在超审限办案现象,由此引起当事人上访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执行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公民法治观念不强,存在逃债、赖债的思想。有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因为被执行人的给付能力差,案件大多难以执行。有的被执行人在涉诉时提前转移、隐匿财产或外出逃避执行,造成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现象。
(四)少数法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整体上看,我县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少数法官存在“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思想观念,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一些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析评议有的不够深入。个别法官甚至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形象。
三、意见和建议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提高案件质效。要注重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立足审判工作职能,严格落实层级把关、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机制,以程序规范工作,以制度保证质量,确保“案结事了”。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降低上诉率和发改率,努力将每个案件办成铁案。要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严格落实审限跟踪、审限预警制度,加大超审限案件清理力度。要借助科技手段和其它辅助手段改进审判方式,减轻法官办案压力,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和完善办案效率考核,严格落实审判质效考核办法,杜绝随意延长审限和变相延长审限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法院的工作性质、审判流程、内部制度等有关内容,积极发挥以案释法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要把司法公开作为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和裁判文书公开,切实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要继续开展“法院开放日”、“见证执行”等活动, 认真落实庭审旁听、民意沟通、公开听证等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特约监督员的作用,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司法。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要加强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法官树立正确的法权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要继续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好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切实增强法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浮等不正之风。要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解决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确保司法公正。
(四)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县法院要充分认识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执行工作、理解执行工作,同时通过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为开展执行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诉讼失信信息应用机制促进诚信临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运用诉讼失信信息查询终端,全面压缩失信人的活动空间。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要大力开展清理积案、专项执行等活动,加大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