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计划,3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县司法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实地察看了县司法局沂山司法所、县社会矛盾受理调处指挥中心和宇明律师事务所,听取了县司法局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进行了专题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扎实做好法治创建、社区矫正、社会矛盾化解等重点工作,推动了“平安临朐”、“法治临朐”建设。
(一)创新理念,全力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县规划及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相关决议,制定下发了《临朐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保证了普法工作的良好局面。扎实开展“法律六进”、“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了全民法律意识。积极发挥地域文化优势,编演法治文艺节目200多场次,在县电视台有关栏目播出涉法剧目340多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二)创新模式,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成立了县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健全了社区矫正队伍,加大了重点时段对重点对象的管控,杜绝了脱管失控。在全市率先编写了社区矫正教育学习教案,制作了教学课件,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工作,做到全面衔接、分类帮教、重点安置,确保了帮教率达100%。三是积极创新调解机制,建立“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有效地整合了各类调解资源优势,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调处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
(三)狠抓规范,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水平。组织实施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为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法律服务诚信执业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服务管理水平和执业公信力。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不断扩大援助覆盖面,两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多件,受援对象达900多人,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县司法局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普法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调查中发现,普法方式多是采用传统模式进行“输入式”普法,普法形式较为单一陈旧,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新型模式运用得还不够。对流动人口、无业青少年、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不够强,对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宣传教育不足。
二是法律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编制偏少,律师、公证员等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缺乏。部分司法行政人员能力和水平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个别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自觉开展法律服务不够。
三是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相对不足。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强化,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经费紧张问题严重制约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要抓好普法规划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要创新普法方式,探索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新型普法载体,实现从“小普法”到“大普法”转变,从“输入式”普法到“菜单式”普法转变,确保普法实效。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共建法治临朐”的浓厚氛围,使普法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竖向到底,最大限度地缩小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要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要加大人民调解力度,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坚持关口前移,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掌握社情民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实施“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大平台建设,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效能。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素质和水平。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切实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妇女、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扶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要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收的好、管的住。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力度,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帮教活动,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安置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要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实时监管,对有危害社会倾向的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坚决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县政府要按上级规定标准,落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政策,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纳入同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范围。要注重人才引进力度,充实一批懂业务、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以满足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需要。要注重加大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要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群众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