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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水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 2014-07-23
    根据工作计划,6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水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在听取县水利局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先后到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中心、东城街道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冶源水库、蒋峪镇汶河段治理现场等地进行了查看,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安全水利、资源水利”这一目标要求,以项目建设为总抓手,坚持建设与管理并举,水利工作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水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抢抓机遇,主动出击,争资立项实现新突破,今年规划实施12个重点水利项目,争取上级无偿资金3.36亿元,工程建设全面铺开。突出重点,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2011年,我县成功竞选为全国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重点县,连续三年共获得市以上无偿补助资金7200万元。目前,已全面完成前两年度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建设完成冶源水库和嵩山水库灌区节水改造等工程,扩大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8.35万亩;2013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东城段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建设泵站4座,铺设管道180公里,效益农田面积3万亩,极大改善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严格实行水利工程“四制”管理,成立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局,建立健全了施工质量检查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了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和工程质量。
    (二)水利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强化组织领导,县镇两级签订了责任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修订完善了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保障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积极应对旱情,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及时成立8个抗旱专业技术服务组,巡回一线拓展水源,积极搞好抗旱服务。立足抗大旱防大汛,对全县30条重点河道集中进行清淤除障,保证汛期行洪畅通。以实现农村安全饮水为目标,建成全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中心,建设规模化水厂3个,集中供水工程9处,全县农村供水管护体系进一步健全。截止去年底,全县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88.4%,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3%,供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受益群众69.2万人,实现了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
    (三)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逐步加大水资源保护管理执法力度,按照全市“三八六”环保行动要求,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全力开展自备井专项整治,完成全县范围内的自备井普查登记工作,对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严格依法进行了分类整治。目前,全县已验收关闭自备井163眼,安装计量设施334眼,有效规范了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大力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狠抓河道生态修复工作,启动了弥河、汶河、五井石河等重点河道,以及多条重要支流的治理修复工作,全县的水生态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事业发展,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客观地评价,水利事业发展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资源意识和水法治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干部群众对我县水资源匮乏的现状缺乏危机感、紧迫感和忧患意识,节约用水、科学用水还没有真正形成社会共识,水资源开发粗放、利用率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取用水单位法治意识和有偿用水意识淡薄,未经许可私自取水现象仍比较严重;对“两费”收缴工作认识不到位,拒缴、欠缴水资源费和河维费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建设项目没有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项目审批过程中对水保方案把关不严,项目建设中水保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水管机构多属于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单位,其社会效益显著,自身收益微薄,经常入不敷出,工作量大、待遇偏低,导致水管机构出现经费不足、装备不良、人心不稳、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等问题,影响了水利工程的日常管护。从全县范围看,小型水利设施普遍存在“重建轻管、重大轻小”的现象,建、管、用脱节,大量农村池塘、沟渠、河道树木丛生、垃圾堆积,防洪泄洪存在隐患。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不顺,大部分末端渠系和小型水利工程长期处于“农民管不了、集体管不好、政府管不到”的“三不管”境地,有人用、无人管,部分设施老化破损,使用成本增加,利用效率降低。
    (三)资金稳定投入保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根据现行水利政策,水利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由国家和地方分担。我县是水利大县,水利建设工程多、任务重,要求配套的资金数额大。尽管各级财政给予了很大支持,逐年加大投资力度,但建管资金仍有较大缺口,大量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影响了在建工程进度,也造成了后续争取项目工作的被动。
    (四)水行政执法基础较差,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全市只有我县未设立专门的水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执法工作全部由水利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兼职,受时间和精力的影响,大部分人员虽然熟悉水利专业知识,但相关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不精通,加之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缺乏必要的执法装备、设备,甚至连最基本的日常巡查等都无法保障,执法手段有限,执法力度不够。
    三、几点建议
    水利是现代农业的命脉,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源泉。水利问题一刻也不能放松。
    第一,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水资源保护管理水平。面对持续的干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转变思路,适应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新要求,把节约保护水资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以水库群为基础的水源保护计划,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形成科学合理、有序高效的用水格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基本水情、水资源现状、节水科普知识及相关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合理开发、节约利用水资源的良好氛围。要针对基层实际,大力宣传各项水利扶持政策,以及重大民生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建设的措施成效,提高群众依法保护水利工程的自觉性,激发全社会关注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的热情,促进全县水利事业加快发展。
    第二,加强建管,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要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编制水资源总体利用规划和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全力打造科学、高效、安全的水网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要统筹区域水利工程建设,把水库除险加固与抗旱抗洪、农村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结合,逐步完善灌区渠系、供水管网等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要坚持抗旱和防汛两手抓,积极做好大中型水库管网的联通,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的建设,及时检修水利设施,切实提升防汛抗旱应急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对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部门、镇街、农村以及用水户各自的管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保证工程正常运转。要加大对基层水管单位的资金扶持与政策倾斜力度,落实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转和工程维修养护费,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拓宽渠道,不断增加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县政府及水利部门要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现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奖励政策,积极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灌区节水改造等重点领域的立项争资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要严格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编制预算计划,分步实施。要充分运用财政和信贷政策,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户自愿投入为辅助、其他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稳定投入机制。要加强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完善体制,全面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上级编制部门支持,尽快设立专门的水政执法机构,建立专职水政监察队伍,依法保护好水资源,切实维护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坚决制止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发生。要加强对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促使其提升职业道德、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能力。要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基层水利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切实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同时,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优秀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稳定基层管护队伍,为促进全县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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