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 在我县的深入贯彻实施,根据工作计划,8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听取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畜牧局、检验检测中心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汇报,到佳乐家超市、康宝蜂业、金成大酒店、伊利乳业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召开座谈会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大检查和管理力度,在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食品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组织领导比较有力。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镇(街、园、区)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以及食安委各监管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调动了各级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今年四月份,按照上级部署,完成了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清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完善了县、镇、村“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了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制度,在每个中心村设立了1名监督员,进一步夯实了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卫生、畜牧、农业、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食品药品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
(二)宣传教育效果明显。县政府把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作为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以及节日、宣传周、会议等时机,广泛深入地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各镇(街、园、区)还通过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发放明白纸、入户宣传等形式,向群众积极宣传食品安全及有关知识。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县出动宣传车6台,发放宣传材料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7000余份,回答群众现场咨询800余人次,干部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不断增强。开展了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及全县餐饮环节小饭桌负责人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营造了良好监管氛围。
(三)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完善了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等工作规范,理顺了行政许可流程,建立了现场核查专业人员库,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了食品生产和经营业户管理档案,对农村集市摊点、小区、学校、企业、工地内外摊点以及小作坊、小餐饮、小饭桌等各类餐饮点实行了备案管理,完善了各项监管工作计划,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组织开展了食用油、肉类、餐巾纸、婴幼儿配方乳粉、桶装饮用水等15项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664人次,检查单位831家次,有效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依法经营。四是依法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进行抽检。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67人次,抽检341批次,促进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开展。五是完善了稽查办案、协作办案等机制和体制,突出了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查处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案件37起,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体制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一是从工商系统划转21人,质监系统划转3人,新招录24人,成立了13个镇街监管所、园区中队,落实了办公场所,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二是投入资金56万元,为监管所、园区中队购买执法车9辆,添置办公电脑24台,打印机26台,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三是修订完善了案件审核制度、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以及车辆使用、请销假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了制度的约束力,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仍需加强。机构改革虽然已经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但是相应的后续协调机制还不完善,各职能部门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检测结果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沟通仍然不够通畅,造成了令出多门和资源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多方监管和监管空白的现象,如,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还没有建立,生鲜农产品经营企业的审批和监管分离,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效果。
二是执法力量仍显薄弱。机构改革完成后,食品安全的主要职责划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是人员编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至今缺编52人,监管力量不足,尤其是缺乏有监管经验的人员,造成食品安全监测的密度相对较低,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技术装备落后,部分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方法、技术相对落后,日常检查还停留在“看”、“闻”、“问”、“查”等原始手段。应由财政承担的食品安全抽验经费和村级协管员补助经费等还没有到位,影响和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是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我县农产品和畜产品以散户生产为主,规模化程度不高,滥用和不规范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现象仍然存在,监管难度较大。餐饮服务单位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比例不高,一些卫生条件差、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仅实行了备案制度,无详细监管操作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许可合格率偏低,部分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相对较差。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强化“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尤其要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定期发布制度,将黑名单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示公开,形成舆论震慑力。要推广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调动社会力量维护食品安全。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全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抓好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县政府要从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不断增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及时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要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配合,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和共享、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关闭不具备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点)。要突出监管重点,切实抓好单位食堂、中小餐馆、街头食品摊贩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要认真查办大要案,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要强化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安全评价监管,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添加危禁药物的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安全。
第四,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要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执法人员,通过公开考选、从基层遴选等方式,积极吸收食品安全专业人才,充实到一线监管队伍中。要将食品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检验检测经费和村级协管员补助经费及时到位。要强化技术支撑,购置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执法和调查取证设备等先进的技术装备,加快检测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效率。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渠道或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