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税收征管法》的贯彻实施,10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实地查看了伟成大酒店、华艺雕塑、秦池集团、恒远利废、临朐农村商业银行和碧桂园﹒翡翠湾建设项目等生产运营及纳税情况,到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了解了税收征管方面的相关情况,听取了县国税、地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税收征管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夯实征管基础,创新征管方式,加大税务稽查,保障了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全县税收征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今年1-9月份,国税部门组织收入8.2亿元,地税部门组织收入8.4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2.9%和2.8%。
1、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税收征管法》的宣传普及,将《税收征管法》列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和组织开展税法进社区入学校、税企恳谈会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同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以《税收征管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定期组织办税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举办培训班、辅导班,增强了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依法办事意识。
2、征管制度不断完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强对纳税人的约束,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税源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及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提高了纳税遵从度。严格落实“以票控税”管理办法,深入应用“E票通”发票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发票领购、开具、缴销监管,有效地堵塞了税款流失漏洞。
3、征管水平稳步提升。县政府积极组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建立了税收检查统一综合协调机制,积极推行税收征管信息化和网络化,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税工作局面。认真做好税源普查,严格税务登记,对重点和易流失税种、税源,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对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注重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专业市场的税务监管、稽查力度,较为有效地保障了税款足额征收。
4、服务质量逐步提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不断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了《纳税服务规范》、《税务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服务制度,增强了税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比如,为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分别设立了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和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阳光办税,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有效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积极落实一系列减税退税优惠政策,改善征纳关系,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培植了新的税收增长点,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推进《税收征管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执法检查中还发现了以下几点问题:
1、全民依法纳税意识需不断提高。从税务部门的角度看,在实施《税收征管法》的过程中存在重执法、轻宣传的现象,在对纳税服务对象的宣传教育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少,不能有效地提高其自觉纳税意识。从纳税人的角度看,有的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存在漏洞,没有真正做到申报及时、信息真实、会计核算规范;有的企业违规开具收款收据代替销售发票或以普通收据、白条进行列支,造成税款的流失;有的企业税收会计信息失真,未能真实反映企业应缴未缴税金情况。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多数群众对依法纳税的认知程度不高,普遍认为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是相关单位和企业的责任,日常消费中不主动索要发票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部分税款流失。
2、综合治税格局需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多个部门,需真正形成综合治税合力。虽然《税收征管法》对相关部门与税务部门的配合、协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参与综合治税的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信息的渠道不畅,难以准确、全面监控税源动态变化,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涉税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造成税收征管的漏洞,对参与综合治税各部门的制约机制还不完善,缺乏硬性的奖惩规定,相关部门综合治税工作上责任心需进一步强化,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
3、执法力量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现有的税收征管队伍难以适应现阶段征管工作的需要。突出表现在:部分税务人员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接受新知识、学习新技能的能力不足,难以适应现阶段税收征管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税收征管队伍中缺少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懂法律、熟业务、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尤为缺乏,难以满足税收征管工作现代化管理的需要;税务稽查人员少,对偷、逃、骗税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不够,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度不足。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平时了解的一些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依法纳税意识。要坚持把《税收征管法》纳入全县普法宣传计划,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税收法治意识,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依法自觉纳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大对《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依法纳税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对偷税、漏税、逃税等反面案例进行曝光,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使纳税光荣的理念深入人心。要继续开展普通发票摇奖和举报有奖活动,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对偷逃税款行为进行举报,不断增强全社会支持、参与依法纳税的积极性。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税。要尽快建立完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强化相关部门与税务部门的联动协调,健全各级各部门协税护税机制,不断强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成效。要加快推进涉税信息平台建设,明确统计、工商、经信、国土、住建、电力等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内容及责任,保障税务机关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各种涉税信息,提升税收征管水平。要坚持“以票控税”、“以地控税”、“以电控税”,加强对税源的监控管理,确保各项税款足额入库。要加强与社区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合作,引导各种社会主体参与纳税服务,不断完善纳税服务网络体系。要继续强化公、检、法等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力度,努力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税法权威。
三要加快推进税源建设,努力夯实税收增长基础。要积极研究新的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引导、扶持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发展后劲强的新型现代企业,培植新的税源项目。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县域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着力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科技附加值高的大项目、好项目。要深入实施好“5141”工程,落实大项目县级领导、相关部门包靠责任,拿出主要精力,盯紧靠牢,协调做好土地、资金和项目审批方面的工作,确保其尽快投产达效。要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积极应对国家税制改革,落实好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保障工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树立人才兴税的理念,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业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特别是要着力培养懂法律、熟业务、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切实杜绝人情税、关系税。要不断简化办税流程和审批手续,实行公开办税服务、承诺服务和限时服务,节约纳税人的办税成本。要在坚持纳税评估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健全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纳税行为,确保各项税款应收尽收。要及时向企业宣传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使其依法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全面支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