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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 2015-09-02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全县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7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到县畜牧局兽医实验室、五井畜牧兽医管理站、嵩山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临朐县康泰奶牛养殖场、临朐广华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在此基础上,听取了县畜牧局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促进畜牧业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努力构建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有效控制了全县动物疫病的发生和大规模疫情的出现,动物防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宣传力度逐步加大。《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作为基础性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宣传月、会议等时机,在全县进行广泛宣传。各镇、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入户宣传等形式,向群众积极宣传《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政策,群众的依法防疫意识明显提高,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成立了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指挥部,及时制定下发了《临朐县中长期动物防疫规划》、《临朐县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等文件,每年都召开全县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实际,建立了以县畜牧局为中心、镇兽医站为依托、村防疫员为主体的县、镇、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将防疫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村、落实到人,并明确防疫密度指标和奖惩办法,增强了各级做好防疫工作的责任感。
    (三)防疫措施得力。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了县镇两级动物疫病检测体系,在10个基层兽医站设立了化验室,统一配备了专业设备,提高了基层动物疫病的检测能力。常年抓好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做到计划免疫、程序化免疫与强制性免疫紧密结合,全县动物疫病应防密度达到100%,有效抗体保护水平达到90%以上。同时,立足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认证工作,严格落实全省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动物防疫工作力度,为评估认证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防疫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加强对全县畜禽生产、加工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备专业检疫人员对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进行驻场检疫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鼓励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严格流通环节监管,充分发挥现有的蒋峪、嵩山两处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确保流通环节不出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防疫意识有待加强。从检查情况看,目前不少群众对《动物防疫法》及相关知识了解得不多,依法防疫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执行国家强制免疫计划。特别是部分散养户对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经检验私屠滥宰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意识不强,对病死畜禽不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存在非法加工、出售病死畜禽及其制成品现象。个别基层干部对防疫工作不够重视,不能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抓好动物防疫工作。
    (二)基层防疫、疫情监控网络有待完善。市以下财政对基层防疫工作的配套资金缺口较大,在动物防疫、疫病监测、通信工具等方面投入不足,少数兽医站的防疫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基层防疫和疫情监控网络比较薄弱。大多数村虽然落实了村级防疫员,但工资报酬不高、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基层防疫、疫情的密切观察和及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之间配合不密切,对违法分子的查处力度不够,部分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私屠乱宰、非法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的现象屡禁不止。
    (三)防疫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我县基层防疫队伍的整体素质虽然在逐步提高,但与《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县、镇畜牧科技人员较少,尤其是缺乏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专业技术较差的问题。部分防疫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防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和报检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疫质量和防疫密度。
    三、几点建议
    动物防疫工作事关公共卫生安全,直接影响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大局。县政府要进一步把动物防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疫法制意识。要将《动物防疫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紧绷动物防疫安全弦,做到管理者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生产经营者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形成政府和群众齐心协力、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第二,增加资金投入,健全和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机制。要根据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需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基层防疫工作条件,完善和配套检验、检测设备,提高对动物疫病的监测、防控能力。要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组织管理体系和收集处理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加快临朐县金康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步伐,力争逐步做到病死畜禽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同时,要立足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认证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责任目标,确保全县顺利通过无疫区评估认证。
    第三,强化监管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对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流通领域的动物防疫监管工作,及时阻断疫病传播渠道。要强化生猪的定点屠宰管理,认真落实驻场检疫制度,全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要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瞒报谎报疫情、逃避检疫、非法加工和无证经营动物产品、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规范畜禽及其产品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引导和发动群众及时举报各种违法行为。
    第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切实加大对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引导执法人员自觉学法、用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等措施,有计划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要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员特别是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保障机制,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要针对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年龄老化的现状,适时探索退出机制,充实年轻人员,提高基层防疫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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