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于9月下旬,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当面听取并征求了部分提建议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月中旬,又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的基本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79件,其中:道路交通方面28件;城市建设及管理方面6件;生态、环保、旅游方面10件;文化、教育、卫生方面16件;水利方面5件;园区建设及产业发展方面7件;其他方面7件。到目前为止,79件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已经落实和基本落实的26件,占建议总数的32.9%;正在落实和已列入计划的45件,占建议总数的57%;因政策限制和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8件,占建议总数的10.1%。从调查情况看,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办理力度不断加大。县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比较重视,于3月份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转办部署,从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答复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分管副县长亲自抓建议办理工作,其他各位副县长根据工作分工,对相关代表建议进行了签批。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工作格局。县住建局、交通局等承办单位根据建议内容,逐件落实了具体承办科室及工作人员,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
(二)及时沟通,办理水平不断提高。县政府督查室把办理代表建议列入了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沟通,加大调度,适时催办,多次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进行联系、沟通,并于7月份联合进行了督办,加快了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多数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现场察看等形式,认真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有效地提高了办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突出重点,办理实效不断增强。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能够抓住重点、突出热点、解决难点,把重点建议的办理,作为关注民生、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认真研究落实,增强了办理工作的实效。如:针对县直二团吴军代表提出的《关于维修兴隆东路弥河大桥的建议》,县政府及公路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对大桥进行了拓宽改造,预计十一月底通车,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针对冶源代表团韩志刚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龙湾泉水保护工作的建议》,县政府成立保泉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出台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依法通过了《临朐县老龙湾泉域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采取规范取用水秩序、淤泥清理、封填深井、整治污染源等措施,加大对违反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关闭泉域内自备井24眼,使老龙湾泉群恢复了喷涌,重现生机。这些建议的办理,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高度认可。
二、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态度比较认真,工作比较细致,解决了一些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但从调查、视察情况看,办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个别承办单位认识不到位,办理结果不理想。个别承办部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对提建议代表也缺乏应有的尊重。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不是主动上门找代表,而是让代表到承办单位答复或通过电话答复。从代表反馈情况看,面复率仅占84.6%;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74件,占94.8%;还有5件建议,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离“面复率、满意率、办结率”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工作不扎实,答复重于落实。部分承办单位将“办理建议”变成“答复建议”,答复意见成了政绩汇报,只强调做过的工作,对建议所提问题一语带过,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有的承办单位片面强调政策原因、客观条件,不是积极作为、想法设法解决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而是把办理工作重心放在怎么答复、解释,如何让代表表示“满意”上。有的答复意见只针对代表建议中的一部分,以点代面,以偏概全;有的答复意见列出的措施不少,落到实处的不多,出现“答复很认真,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三是转办欠准确,办理合力有待加强。有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需要县政府牵头办理,却转交给一个单位办理。对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力、互相推诿现象,没有形成办理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实效。例如《关于加大对畜牧业生产扶持力度的建议》,代表们认为我县是畜牧业大县,畜牧业是富民增收的重要产业,该建议应由县政府牵头,协调畜牧、财政等多部门进行研究办理,而不是简单交由畜牧部门办理。
三、几点要求
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及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办理工作态度。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利的一种重要形式。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都明确规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单位和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重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高度,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争取承办一件,办成一件,切实把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好。
(二)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合力。代表反映的问题,有的涉及多个单位,单靠一个单位无法解决。对这些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确定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各单位的具体职责,处理并督促各承办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好代表反映的问题。需要县政府牵头办理的,县政府要承担起办理责任,不能简单地转交某一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也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搞好配合,不能单纯从本单位工作的角度进行办理,致使问题得不到全面、彻底解决。
(三)抓好落实,确保答复意见按期兑现。到目前为止,79件建议,虽然已答复完毕,除少数留作参考和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之外,还有45件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解决计划。对正在解决的建议,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及时了解建议办理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把代表反映的问题善始善终地解决好;对暂时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要切实面对面向代表做好解释;对列入计划的建议,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尽快使计划变为现实,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人大代表、取信于人民群众。
(四)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能不能解决好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是衡量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县政府办公室要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并宣传落实到各承办单位,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加大对承办单位的考核力度,将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承办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对承办单位进行一次评议,对办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办理不力、敷衍推诿、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批评教育,以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各镇街人大要在人代会前组织代表开展好联系选民和调查、视察等活动,为代表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创造条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要严格把关,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共同把代表建议工作做好,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