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王晋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衣萍、许孝新、张元平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庆孔主持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对政法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落实残疾人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积极扶持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增加残疾人收入,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重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高度,认真对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把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好。 要合理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认真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中长期规划,严格环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证饮用水安全。 副县长王永刚,县法院院长孙绍军,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残联、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住建局、畜牧局、砂管局、冶源水库管理局、龙泉水务公司负责人,各镇人大副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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