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
当前位置: 会议专题 > 常委会会议 > 十六届 > 十六届四次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 2012-09-25
    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8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员,到部分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70件,其中:道路交通方面24件;生态、环保、旅游方面11件;文化、教育、卫生方面13件;城市建设及管理方面6件;饮用水安全方面2件;资金政策扶持方面5件;其它方面9件。到目前为止,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反映的问题已经落实和基本落实的12件,占建议总数的17.14%;正在落实和已列入落实计划的共50件,占建议总数的71.43%;因目前政策限制和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8件,占建议总数的11.43 %。从调查情况看,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领导重视,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县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答复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抓调度、抓办理,多次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答复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各承办部门都按照县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调度,组织协调比较有力。县政府督查室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把办理代表建议列入了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定期调度、适时催办,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平衡进展。有关部门根据县政府督查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积极解决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
    3、态度端正,办理工作比较认真。绝大多数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还把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对建议内容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及时召集相关科室进行安排部署。各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较好地体现了对代表权利的尊重。如有的部门在办理前走访代表,进一步了解代表意图;有的在办理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与代表共同商讨解决办法;还有一些问题虽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但承办部门能够耐心向代表解释政策、讲明情况,取得了代表的谅解。
    4、注重实效,解决了代表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各承办部门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证了建议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如城关代表团李文诰代表关于在临九路东朱封路口设立警示牌或交通指示灯的建议,接到代表建议后,县公路局马上对潍九路东朱封路段进行了实地勘查,并以正式文件报请市公路管理局审核。市公路管理局很快进行了实地勘查并批复,于5月份在此路段设置了2块警告标志。其他一些单位,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办理工作也比较扎实,代表们比较满意。
    二、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看,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代表建议所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但从代表反馈的意见和座谈了解的情况来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还不够重视,“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承办部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对提建议代表也缺乏应有的尊重。答复代表时不是主动上门面复代表,而是叫代表到承办单位答复或通过电话口头答复。有的承办部门对如何解决实际问题缺乏研究,致使答复意见过于笼统,没有具体的解决措施和明确的办理时限。有的答复意见中虽然措施罗列不少,但真正落到实处的不多,出现“答复很认真,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二是政府协调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一些需要由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办理的建议还需要由县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办理,而不是直接转交到部门办理。
    三是个别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缺乏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特别是对属于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缺乏必要的宣传解释。如柳五路卧龙段改造工程,开工近两年,由于高速路口方面的政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施工、竣工,严重影响了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承办单位又没有及时向代表和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调查时,代表反映比较强烈。还有的因缺乏与代表的沟通,不能明确代表提建议的真正意图而影响了建议的办理。东城代表团吴维智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营子河道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本应由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却直接转交给水利局,因而影响了建议的按时、有效办理。
    四是建议所提问题办结率较低,存在“能办未办”的现象。目前为止,代表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共12件,仅占代表建议总数的17.14%。有些问题代表提得非常合理,政府及承办部门也认为有必要解决,有的甚至已着手解决,但因各种因素制约,却没有得到及时、彻底的解决。如城关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开通11路公交车的建议,因受临朐至五井线客运车主的阻挠,该路公交车仅开通两天就不再运营,对此,沿线群众反映非常强烈,代表们希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尽快恢复该路公交车的正常运行,为周围群众提供方便。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为切实解决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办好代表建议的自觉性。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都明确规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各承办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代表建议的法定权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重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高度,对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把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好。
    2、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努力解决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能不能解决好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是衡量办理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各承办部门一定要摆正位置、明确责任,把办理工作的重心,放到解决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上来,对代表反映的问题,凡条件具备的要马上解决;条件不完全具备的,要立足实际,先解决当前能够解决的部分,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彻底解决;确因条件所限近期无法解决的,也要向代表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的谅解。
    3、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合力。代表反映的问题,有的涉及几个部门,单靠一个部门无法解决。对这些问题,县政府要进行合理分解,确定好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协调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并督促各承办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好代表反映的问题。各承办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主办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办部门要积极搞好配合,共同把代表反映的问题解决好,不能单纯从本部门工作的角度进行办理,致使问题得不到全面、彻底解决。
    4、抓好落实,确保答复意见按期兑现。到目前为止,70件代表建议都已经有了明确答复,除少数留作参考和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之外,还有50件建议正在办理或已列入办理计划。对正在办理的建议,承办部门要持之以恒的抓好落实,把代表反映的问题善始善终地解决好;对列入办理计划的建议,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尽快使计划变为现实,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人大代表、取信于人民群众。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打    印】  【关闭本页
 

版权所有:临朐县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79085号-1

山东金三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