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在我县的深入贯彻实施,根据工作计划,5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公安局、教育局、安监局、工商局、住建局关于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伟成大酒店、全福元商业有限公司、县消防大队,并到东城街道和辛寨镇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着眼于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和改善消防组织、设施、装备建设,社会消防监管网络不断健全,全县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提高,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其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制定出台了《临朐县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和《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县公安局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健全了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进一步增强。各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建立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了“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防控火灾的能力显著提高。 (二)宣传教育效果明显。县、镇政府把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作为总抓手,将消防法的宣传教育列入全县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消防法、省消防安全条例和消防知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还采取宣传车、标语、板报、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提高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救援能力逐步提高。一是高标准建成了县消防大队新营区,改善了消防官兵的训练、生活条件。二是建立了10个以镇街为主的消防“大网格”,56个以社区和村庄为主的消防“中网格”,331个以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为主的消防“小网格”,社会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用水管网维护,新建消火栓20具,消防应急灭火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消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强化消防队伍救援能力训练,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执法监督和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严格落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规定,严格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了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的无缝隙对接。二是积极开展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今年以来,已排查单位263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7条,下发责令整改书52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起,行政拘留1人,有力地消除了火灾隐患。三是严格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公共聚集场所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保障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能力和水平。 从检查情况来看,消防法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的宣传还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的消防意识还不够强,消防知识掌握还不够好,全社会消防救援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消防设施不健全,尤其是人员密集的中小型企业消防设施配备不够到位。二是消防设备配备不足,装备较为落后,消防力量相对薄弱,人员待遇低,影响了应急救援活动的开展。三是执法力度还不够大,部分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还不够健全,部分在建、新建企业未办理建筑工程备案投入施工,甚至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对部分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监管、处罚力度不够,治标不治本,安全隐患较大。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消防法,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障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县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协同推进消防工作,严格追究火灾事故责任,真正形成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要把消防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深入宣传居民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促进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要广泛地组织开展防火逃生演练,尤其要组织各类学校、医院、居住小区、生产经营使用易燃易爆产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根据预案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社会公众逃生自救能力,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运行机制。县镇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镇、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真正使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要加强社区、村居消防组织机构的建设,确保消防组织网络体系健全,保证活动正常开展。要按照正规化建设要求,加强消防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消防战士执勤训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消防队员待遇,保持消防队伍的稳定。要严格督促相关职能单位把好重点项目审批关,真正把消防审核前置,确保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到位。 三、完善规划,切实加大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和管理力度。县镇政府要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协调发展,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力量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相互配套,同步建设。要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投入增长机制,加强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购置先进的专用消防和应急救援车辆以及特殊装备,满足灾害扑救和应急救援的需要。要严格按照消防规划,进一步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加强消防用水管网维护,进一步加强镇街消防站建设,完善内部应急救援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违章建筑和机动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确保灭火、救援、逃生的“生命通道”顺畅。要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市政消防设施排查力度,尤其要对消火栓进行拉网式的检查,明确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确保及时进行更换和维护,保证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随时能发挥功效。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特别是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保证全部整改到位。要重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各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要理顺农村消防管理体制,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要对火灾易发场所进行全方位排查,真正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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