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机化工作水平,9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到辛寨镇新荷奶牛养殖有限公司、蒋峪镇永利农机合作社等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县农机局关于全县贯彻实施《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机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搭建发展平台,强化科技服务,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快全县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农机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县政府坚持把做好农机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考核,增强了各镇街、相关部门抓好农机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以及农村集贸市场、大集等地点,广泛宣传《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公开透明、源头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05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4555万元,享受补贴对象达15680户,补贴各类机具17200台,通过落实农机补贴,充分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二)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逐步提升。目前,全县共拥有拖拉机11599台,联合收获机械793台,畜牧养殖机械2110台,农用运输机械14620辆,农机总动力达到 55万千瓦。全县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7%。小麦生产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农业运输、农副产品加工等环节基本实现了机械化;玉米收获、畜牧水产养殖、经济作物机械化也实现了新突破。
(三)扎实开展农机科技创新,农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开展农机科技创新,先后实施了“玉米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等6大工程,相继获得了“山东省玉米机械化收获示范县”、“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先进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等荣誉称号。积极做好农机技术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演示等方式,扎实推进玉米生产机械化、花生收获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近年来,累计培训各类农机人员13446人次。统筹建设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加大引导扶持力度,目前,全县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47个,农机大户600余家,农机维修网点92家。
(四)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密切农机、工商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开展春、秋季农机产品打假活动、“农机打假护农”专项行动等方式,加大了对农机具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力度,有利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农机监管执法,2012年以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累计核发1895个,注册登记3068个,年度检验12064车/次。近十年来全县未发生大的农机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农机宣传、配套、示范工作做得还不够充分,不少农民对农机增产增收作用不够了解,影响了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部分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高,学习意识不强,接受培训的主动性不高,有关的科技知识和农机操作知识掌握的较少,影响农机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部分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载客、超速超载等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存在。
(二)农机化发展水平不均衡。调查中发现,全县农机总量依然偏小,受地形、种植作物品种不统一等因素的影响,现有农机多数为小型机械,一些大型的、高效率的农业机械难以普及应用;镇街之间农机发展存在不均衡现象,部分山区乡镇农机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现有农机中,种植业机械多,其他农业机械少,畜牧水产养殖、经济作物机械化尚处于起步阶段。
(三)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不高。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程度较低,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经营模式仍占主导地位,客观上制约了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农机专业服务尤其是为农业生产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合作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单家单户农机使用得多;现有农机服务组织中,个体经营的农机户较多,处于一种松散自发的状态,作业领域不宽,且多数农机具相对老化,农机的利用率不高,服务能力不强。
(四)安全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检测设备陈旧、落后,影响了对农业机械的检测质量;由于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农机执法局限在乡间道路、作业现场,特定的执法环境和条件给农机部门开展执法工作造成了困难;工商行政、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不足,农业机械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农机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知识的普及力度。县政府、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农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化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作用,营造全社会普遍关心、支持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采取集中培训、现场示范、送教下乡等方法,加大对相关农机知识和农机操作知识等的的培训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作业效率,确保农机作业安全。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县政府应逐年增加农机专项经费,加大科技投入,抓好农业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结合全县实际,重点抓好玉米收获、花生、薯类、黄烟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及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化的推广应用;要通过给予农机优惠信贷支持、严格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等多渠道、多层次举措,逐步建立起长效的农机资金投入和激励机制,提高农民的购机热情;要进一步优化全县农机装备结构,结合全县地形、地势和各镇街之间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在不同的区域建立相应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加强与农机科研单位合作,研发适应全县地形特点的农业机械,切实推进全县农机化发展;要加大农机安全监管资金投入力度,配齐配强专业技术和执法人员,及时更新检测设备,提高农机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鼓励引导,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提升农机化整体运行效益,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大户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服务组织提供供种、育苗、机耕、机播、机收的“一条龙”服务,将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养为规模化种植和引领农机化发展的龙头。要加强对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的管理和扶持力度,在政策上给予宣传,在信息上给予服务,在资金上给予专项补助,积极推广小麦跨区机收作业这种成功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逐步探索向玉米、花生、薯类等其他农作物品种和机耕、机播等其他生产环节的延伸,提高农机利用率和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要不断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特别是大宗农作物的生产,结合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鼓励土地合理流转,为大规模实施机械化作业提供便利,切实提高集约化经营程度。
(四)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确保农机安全。要建立农机部门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机安全。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二是要大力开展以牌证管理为重点的农机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强化乡村道路和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三是狠抓农机销售、维修市场等的监管,在“春耕”、“秋收”等重要农时季节,积极组织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保护农机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