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县长刘裕斌的提请,决定任命:
孙传坤为临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季运忠的提请,任命:
孔祥花为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瑞贞、姚秀芬、赵玉芳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张守兵辞去临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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