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晋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衣萍、许孝新、傅来昌、段庆孔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宝花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县法院关于首批法官遴选事项的报告和县检察院关于首批检察官遴选事项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守则》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临朐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打非治违”、“大快严”等专项活动,加大违规行为的整改和处罚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断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县法院要牢固树立“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理念,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着力提高执行法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努力化解“执行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县政府副县长王锡利,县法院院长孙绍军、县检察院检察长季运忠,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安监局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各园区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