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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时间: 2017-08-17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工作计划安排,7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检查中,听取了县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到县城部分交通主要路口、广威停车场、县车管所、交警大队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道路交通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截止今年6月底,我县辖区道路总长2622.2公里。全县机动车保有量25万余辆,其中大型汽车5597辆,小型汽车165819辆,低速车2420辆,摩托车80861辆。机动车驾驶人29.8万人,其中汽车驾驶人26.9万人,摩托车驾驶人2.9万人,与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时相比,驾驶人总量上升了393%。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着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加大投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仲临路等路段进行升级改造,打通了城区部分卡脖子路段,对问题护栏、隔离栏及时进行修复,全县道路交通网络进一步优化。加强了农村道路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探索推行县管农村公路新模式,农村道路警示标志逐步完善。建设了交通智能管理系统,筛选引进了自适应智能化交通信号系统,不断优化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设置,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件不断改善。

(二)广泛宣传,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并采取召开专题会议、悬挂横幅、发放材料等各种方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县公安局组织业务骨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面对面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解答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广泛的宣传,使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干部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了较大提高。

(三)突出重点,执法和综合治理力度逐步加大。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车辆、渣土车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减少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县公安局对无牌、假牌、套牌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实施车辆挂牌办证、年检年审制度,经常性组织酒驾整治集中行动,有效保障了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对城区重点路段进行了集中整顿,通过增加巡逻警力,优化勤务模式,节假日期间全天上岗等举措,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四)规范执法,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抓规范执法不放松,强化对执法民警的教育培训,提高了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法程序,统一了案件办理流程与处罚幅度标准,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开发使用了车驾管业务一站式服务系统,节省了群众办事时间,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全县在《交通安全法》的贯彻落实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广度、深度不够,持续性、针对性不强,有些部门和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不够重视,缺乏主动宣传的积极性。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文明出行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横穿马路、骑车逆行、乱闯红灯、乱停乱放以及占道经营、施工等交通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道路交通规划和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县的道路交通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相适应,城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到位。我县山区丘陵比较多,坡陡弯急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村道路路面窄、路肩不配套、会车难、危险桥涵多,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城区个别路段由于规划设计不合理,造成了车辆交叉行驶的混乱复杂局面。城区主要道路大部分为双向单行道,行政办公、商业、学校、医院等又非常集中,功能区域相互叠加,人车路矛盾日益加剧,致使城区内空间狭窄,加之停车场建设相对落后,为交通管理增加了难度,城区交通秩序难以取得突破性改进。

(三)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目前,低速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燃油助力车等无牌无照的车辆违法上路、违章行使问题突出,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我县每年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30%以上,社会反映强烈。受历史性政策影响,我县农机部门多年来一直没有办理变型拖拉机登记挂牌业务,我县居民购买的变型拖拉机,都是到外市、外省挂牌,无牌无照农用车辆、变型拖拉机的监管急需加强。部分沿街商户随意占用机动车道、挤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比较严重,造成资源浪费,交通拥堵,加剧了城区内停车难。

(四)交通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县交警数量75名,平均年龄47.2岁,民警年龄偏大。平均每名交警带3名辅警管理105公里道路,每名交警每年处理违法行为2000多起,警力状况与繁重的交管任务不相适应。

三、建议意见

贯彻实施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利用标语、明白纸、宣传车、广播、电视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独特优势,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同时,要针对重点复杂交通路口,增加标识、标牌的引导宣传,让驾驶人明白如何做到依法依规行驶。要加强警示教育,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及时曝光,对重大交通违法事故要作为典型案例反复宣传,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要进一步强化对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公车改革以后,个人自驾车现象普遍,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带头遵法守法。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的观念。要注重加强对农村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交通规划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意识,重视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工作,结合全县棚户区改造,尽快打通部分断头路,合理规划、完善停车设施布局,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要加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步伐,健全城乡道路交通网络。要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通行方式和通行时间,科学施划交通标志标线,提高通行效率,保障群众安全出行。要继续加大对全县道路养护经费的投入,逐步增加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配套设施投入,重点解决县内主要道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建设投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要严格按照标准新建镇村公路,逐步改善镇村公路通车运营条件,杜绝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多措并举,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顺畅出行、安全出行。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认真研究制定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管理措施,实现交通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在充分利用交通智能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同时,要在重点路段和时间段继续增加上岗警力,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要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依法治理全县客运车辆、危化品车辆、超载、非法营运等问题,特别是严厉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拉砂车辆超速、超载、集体闯关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对无牌无照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燃油助力车和变型拖拉机等车辆上路行驶问题,要研究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切实将其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要结合省级文明县、省级卫生县城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重点区域及路段的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对乱停乱放、挤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严管重罚,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通行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要根据人、车、路快速增长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措施,着力解决人员缺乏、队伍老龄化的问题,以满足日益繁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要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以及业务培训,尤其是对辅警和临时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考核,进一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以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8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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