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晋成,副主任衣萍、郭宝花、段庆孔出席会议,副主任傅来昌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辞职事项,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听取审议了县民政局、金融办、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根据《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监督职能对重点工作进行评议的意见》,对县民政局、金融办、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县民政局评议分数为95.54分,总体评价为满意;县金融办评议分数为94.58分,总体评价为满意;县水利局评议分数为93.50分,总体评价为满意;县交通运输局评议分数为92.73分,总体评价为满意;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评议分数为95.00分,总体评价为满意。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认真研究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制定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职、真抓实干,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要求,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要完善工作机制,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工作。
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冯波,县政府副县长张贵森,县法院院长孙绍军,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科技局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各园区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以及有关镇街的负责同志季运忠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