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局长 毕义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去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专项行动为引领,积极履行职责,牢牢守住了廉洁、安全、稳定、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的极端事件等“四条底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民政局主抓的移风易俗工作,我县被评为全省先进县,县民政局受到市委、市政府嘉奖1次,被授予全市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中均被评定为“优秀等次”,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13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积极推进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2017年2月,联合县扶贫办对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全面核查,将6050名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实现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严格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强化公开公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自2017年12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了510元/人·月、4100元/人·年,截至2018年5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6户363人,农村低保对象3976户6830人。去年以来共发放城市低保金270.51万元,农村低保金2922.81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切实加强特困人员供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97万元,对全县10处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敬老院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去年冬季,全面组织开展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排查,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1500套棉衣裤、1500床棉被,发放到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手中。自2017年12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62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为450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765元/人·月。截至2018年5月,全县共有1300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949.73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各项民政救助。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为4453人次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471.93万元。积极开展临时救助,为1477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64.58万元。开展了“为生命续航”、贫困大学生救助等一系列救助活动,设立了尿毒症透析、农村妇女“两癌”等7项慈善救助基金,发放救助金1584.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3万人次。加大慈善募捐力度,2017年共募集善款1595万元,其中,接收“慈心一日捐”捐款比2016年增长32%。
四是认真落实各项社会福利制度。共发放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等1301.23万元。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工作,2017年销售额达728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4.1%,增幅列全市第一位,返还县级公益金700多万元,为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五是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了县镇村三级救灾体系,2处社区成功创建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积极争取28.7万元救灾资金,发放到708户受灾群众手中。由县政府出资为全县居民统一购买了民生综合保险,对214起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事件赔偿127.44万元,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
(二)深入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全力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大局
一是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这项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工作量大,从2017年5月开始,我们举全局之力,加班加点,连续奋战,于7月20日按期完成了“清零”任务。共完成了1978年以来340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信息采集和档案建立工作,为1231名退役士兵落实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和自谋职业金673.6万元,安排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909个,为6名退役士兵办理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手续,为7户退役士兵家庭落实了保障性住房,为7户生活困难退役士兵家庭按程序落实了低保待遇。同时,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5045万余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75.34万元,按时完成了661名退役士兵、2名退休士官和1名伤残退役士官的接收安置任务。
二是积极做好维稳工作,全力保持涉军群体稳定。去年以来,十九大、“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全国“两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敏感节点多,为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我们积极与各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配合,落实稳控措施,加强与涉军群体特别是重点人员的联系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教育引导、困难救助等工作。同时,强化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对排查出的277名“不放心”人员和17名重点人员,落实包靠责任,靠上做工作,保证了我县涉军群体总体稳定。县民政局先后4次受到市县表彰,1人被记二等功。
三是积极推进双拥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驻军单位、困难优抚对象、烈士遗属、老复员军人、维和现役军人家庭,送去了县委、县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争取上级资金100万元,对烈士陵园进行了维修改造,县烈士陵园被市政府命名为第一批“国防教育基地”,教育阵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改革。新规划建设5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在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成了较高标准的医养结合综合体。县民政局牵头的“创新推动医养结合改革”荣获2017年度临朐县十大改革案例之一。
二是强化养老机构监管。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先后6次对全县养老院进行服务质量大检查。对养老院质量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指导8家养老机构完成设立许可登记,全县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三是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养老设施建设进度,2017年新增养老床位612张。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处,实现了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建成农村幸福院51处,覆盖29个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80%。
(四)积极推进基层民主,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一是努力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制定《临朐县城市社区建设五年计划(2017-2022年度)暨远景目标》,将城市社区建设和发展纳入规范化轨道,并提供了政策支持。争取资金264万元,以“四全一特”为标准,对兴隆、滨河、南关3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进行了全方位提升改造。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县64个农村新型社区中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的达到58个。指导13个社区开展了社区协商示范点工作,牵头制定了51项县直部门社区为民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了社区服务事项准入和办理机制。
二是精心指导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省政府安排村委会换届选举前,不等不靠,提前组织对换届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为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规程。在选举前和选举期间,对镇(街、园、区)选举工作骨干组织了两次较大规模培训。对整个选举过程悉心指导,从严把控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工作标准,确保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违反程序而导致选举无效的案件,350个中心村全部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了选举工作任务,受到了市换届办的充分肯定。
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社工人才补助制度,鼓励社会各领域优秀人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率、通过率大幅度上升,全县持证社工达到145人,在全市名列前茅。积极开展“和谐使者”评选和推荐,评选出15名首届“临朐和谐使者”,4人被评为“潍坊和谐使者”,1人被市里推荐为“齐鲁和谐使者”候选人,实现了新突破。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加强县社会组织培育中心提档升级,已有5家社会组织入驻。积极帮助引导社会力量创办社会组织,全县社会组织达到296家,数量居全市前列。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代表潍坊市迎接并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的监理和评定,受到高度评价。积极征求各界意见,严格按程序对城区的12条道路进行了命名。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72人,其中跨省返乡救助12人。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了“一对一”关爱帮扶制度,实现了农村留守儿童100%纳入有效监护范围。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停止收取婚姻和收养登记费,取消了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减轻了群众负担。积极做好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为8818个丧户减免费用712万元。投资30万元,建立了骨灰位560个的公益性骨灰墙。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切实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有效减轻了群众婚丧负担。
(六)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民政规范化水平
针对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民政干部队伍现状,自2017年5月开始,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了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主题的专项活动。期间,举办了16期“民政大讲堂”,建立了24项业务工作规程,制定了工作绩效和作风纪律考核办法等12项规章制度,促进了工作提速增效,全系统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明显改观,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机关管理和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2014年以来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整改不规范问题13项、312个,建立长效监管机制3项,保证了各项民政政策精准有效落实。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社会救助能力和救助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县社会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但与其它县市区相比,总体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二是部分民政工作推进难度大。社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达标养老机构关停等工作,缺乏有效手段,推进难度较大。三是退役士兵群体维稳形势严峻,民政部门可用的措施和手段有限,面临较大压力。四是民政工作领域拓宽、任务加大与工作人员偏少、工作经费不足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扎实工作,积极履职尽责,为加快建设富强临朐、文化临朐、生态临朐做出更大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救助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发挥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的补充保障作用。扎实开展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防止“错保”“漏保”。优先安排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入住供养机构,对自愿在家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落实好照护责任。
二是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强化对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镇街敬老院、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等养老设施的监管。深入落实省市县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养老产业。把发展健康养老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内容,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健康养生、观光旅游等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
三是大力推进优抚安置和双拥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和维稳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的规范管理力度。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牵头做好争创省“双拥模范县”各项迎查准备工作,确保实现“六连冠”。
四是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城市社区建设,落实好运转经费和工作人员,推进城关街道陡沟社区、三里庄社区、粟山社区和东城街道朐阳社区、滨湖社区实体化运行。稳妥推进以农村社区为单元开展治理和服务工作,年底前实现64个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全部达标。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建设,更好地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供支持。
五是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以农村红白理事会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服务体系和分类保障制度,持续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认真开展巡查、寻亲和接送返乡等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六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守住“四条底线”。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围绕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切实强化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民政政策精准及时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廉洁、安全、稳定和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事件的“四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