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5月中旬,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对县金融办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过程中,听取了县金融办的工作汇报,先后到人保财险、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潍坊银行、村镇银行、西部证券等金融机构的驻临单位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县金融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全县金融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是金融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县里先后成立了金融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加强了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涉企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支持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县金融办作为负责全县金融服务、协调、监管的县政府组成部门,目前有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10名。去年以来,县金融办在抓好政治理论和金融业务学习的基础上,立足部门职能,把握自身定位,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办等沟通协调,坚持以“服务金融”促“金融服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积极推进企业改制挂牌,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完善。通过加大金融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目前,我县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为主体,保险机构、证券机构、新型地方金融机构等多种金融业态并存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目前,全县各类金融机构已发展到94家,其中:银行网点109处,自助便民点865个,保险服务网点400多个,基本实现了城乡金融服务设施全覆盖。5月末,仅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等机构就开展业务余额14.1亿元,有效地发挥了银行贷款补充服务作用。
三是金融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县金融办不断完善银企对接机制,扎实推进企业挂牌上市,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全县金融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7年,全县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6.1亿元,同比增长15.4%;实现税收2.2亿元,同比增长17.7%。5月末,全县银行业存贷款余额分别为455.7亿元和273.1亿元,较2016年末分别增长20%和17.4%。全县纳入统计的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4.5亿元,同比增长4.9%;各项赔款及满期支付1.15亿元,同比下降11.5%。证券营业部开户数为1.7万户,客户资产9.2亿元,交易额75.5亿元。2017年末,全县改制企业达到206家,改制完成率85%,全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29家。
四是重点领域发展融资得到有力支持。对重点工业项目、民本民生项目、乡村振兴、新兴产业、脱贫攻坚等方面,县金融办加强项目对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提供了有效金融支持。至5月末,金融机构共对全县大项目综合授信29.8亿元,发放贷款余额15.3亿元;为棚改项目综合授信15亿元,发放贷款余额8.8亿元;去年以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富民农户贷”“富民生产贷”等系列扶贫贷款6834万元,带动贫困人口1304人脱贫;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开展扶贫保险和民生综合保险,共赔付551万元,有效防止了农民因灾致贫返贫。同时,县金融办主动作为,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通过建立县镇两级涉企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及时预警和破圈断链,切实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5月末,全县不良贷款率为1.5%,好于全市2.5%的水平。
总得来看,县金融办为加快全县金融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对金融业的要求相比,与周边县市区金融业发展现状比较,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业总量相对偏小。如银行贷款方面,与兄弟县市区相比,我县银行贷款总量偏小,与存款总量相比,贷款总量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二是直接融资比重低。企业挂牌数量不少,但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相比,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重较低;还有的企业缺少进取精神,缺少股改挂牌的积极性。三是有的企业发展前景较好,但由于无担保、无抵押等,贷款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四是逃废金融债务现象仍有发生,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下步工作建议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针对当前金融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着力扩大多种形式融资,推动金融业持续发展。要加快信贷市场发展,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主渠道作用,积极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金融创新,综合运用信贷、票据、融资租赁等方式增加资金投放,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存贷款增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保持信贷资产质量稳步提高。要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步伐,积极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各项服务,支持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引导优势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私募债等,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二是转变服务方式,加大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县金融办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上级机构的对接,争取政策和资源倾斜。力促金融机构加大对有色金属高端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等“四新”产业支持力度,切实加大对“321”重点项目、“141”企业项目等领域的信贷支持。积极促进金融业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发挥好金融服务中心、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市“金企通”等互联网融资平台作用,加大政银企担保对接力度,积极探索信誉担保、订单抵押等方式,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是完善金融保障体系,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县政府要从人员配备、政策支持、工作推进等方面,不断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金融办要积极研究促进金融业发展,支持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措施,加强对全县金融领域重大问题的协调,指导好面上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提升金融发展意识,积极主动地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服务。要注重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人才引进,强化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四是防范金融风险,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继续利用报纸、电视台、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宣传金融常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金融素养,尤其要提高民众对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防范识别能力。要高度重视涉企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领导小组要强化领导,发挥县镇两级涉企风险监测防控体系作用,建立政府、法院、银行的联动协调机制,发现问题早定性、早处理,防止发生连锁反应;针对具体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发挥好金财担保、过桥还贷基金的作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防止发生连锁反应。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要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措施进行严厉打击。要注重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法院、公安、税务、国土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信息资源,构建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有效的失信惩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