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工作计划,7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到相关镇街实地察看了部分土地整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违法用地整改和复耕现场,并进行了座谈讨论,比较深入地了解和掌握了相关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县土地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在推进法律贯彻实施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把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来抓,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为依法管理土地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在各行政村分别设立1名国土资源咨询员,宣传政策、解答疑问、调节纠纷。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农村群众以及在校学生作为普法重点对象,通过“六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重点人群法律意识。大力实施“三个一”工程,要求各镇(街、园、区)分别建设1处国土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广场、文化街,通过漫画、标语等方式,营造了关心支持土地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坚持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年度考核,与各镇(街、园、区)签订了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及时跟进督促落实。坚持从严保护耕地,加强用地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和“占补平衡”措施,稳定了耕地面积。目前,全县实有耕地面积89.9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76.15万亩。扎实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自2017年以来,共申报市级以上土地整治项目4个,已组织实施3个,新增耕地面积906亩;组织实施县级占补平衡项目12个,新增耕地面积7572亩。
三是着力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坚持以保障用地供应为目标,优化土地利用配置结构,转变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了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在201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通过优化布局、深入挖潜和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2万余亩。同时,在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中,又额外争取2000亩耕地未划入县城周边基本农田范围,为中心城区发展预留了空间。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清查和处置力度,自去年以来,通过清理清查和招商推介,先后有39宗1486亩存量土地实现了二次开发,有效盘活了存量土地。
四是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针对国土执法体制改革实际,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同配合,维护了全县土地管理秩序。县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了巡查信访机构,拿出专门力量开展动态巡查,确保土地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面对成立时间短、执法任务重的巨大压力,迅速进入角色、积极开展工作,坚持“依法、及时、从严”原则,不断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了违法占地行为。去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拆除复耕违法违规用地185宗、371亩,打击了违法行为,保障了法律实施。
通过检查来看,近年来我县在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建设用地需求越来越多,但由于国家加强用地刚性调控,土地指标短缺,土地规划调整难度大,建设用地需求与国家用地严控矛盾突出。检查中了解到,部分带动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项目,因土地手续办理程序繁琐,时间较长,不能尽快开工建设;有的企业因前景不好或经营不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生产用地闲置,土地资源有待盘活;部分镇(街、园、区)土地指标供应较少,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二是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持续加大。《土地管理法》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不准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但由于粮食价格持续走低,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抑制,种果建棚、栽植苗木的热情越来越高,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较大。三是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有所抬头。个别部门和镇(街、园、区)对土地违法行为制止、打击不力,有的甚至帮助违建企业出谋划策,应付上级检查。少数企业存在“先上车后买票”错误思想,未批先建,形成既定事实后,要求相关部门补办手续,导致部分违法企业先得到发展用地,依法审批的企业却一地难求;还有的企业占而不建、圈而不用,造成了土地闲置、撂荒,产生了不良影响。四是执法监察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国土资源执法出现了监管与行政处罚权分离的问题。反映到国土执法中具体表现为,有的案件在移送或群众投诉举报时效性不强,交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时违建已是即成事实,而违法建筑拆除成本高、难度大,既增加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也增加了执法部门的工作量。同时,还存在国土执法大队转入人员参公身份未解决、镇街未派驻执法机构、执法力量相对单薄等问题。
土地是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土地管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土地管理法》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重要法律。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土地管理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狠抓法律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土地基本国策意识。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推进《土地管理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着力增强重点人群的国土基本国策意识和土地法律意识。要坚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定期组织普法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巡回宣讲,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咨询员队伍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认真抓好普法阵地建设,不断推进土地管理法律宣传工作向基层延伸。要善于运用正反面典型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对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好经验好做法要大张旗鼓进行表彰宣传,对违法重点案例和反面典型要及时公开曝光,通过案例释法,进一步培养全体公民尊法守法意识。
二、严格落实保护制度,下气力保护好耕地。要建立和健全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个不准”规定,保持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符合上级要求。要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加强巡回监管检查,从严控制占有耕地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在基本农田用途不变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依法合理流转土地,不断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促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要进一步落实村庄规划布局,严格控制农民建房用地标准,从源头上防止一户多宅、未批先占和占用耕地建房现象的发生。
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障建设用地供应。要注重盘活存量,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清查和处置力度,通过重新招商的方式进行二次利用,提高土地产出价值;要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有效盘活土地存量,拓宽建设用地来源渠道。要注重严控增量,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要积极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制定出台对各类企业用地的综合评价机制,规范用地指标管理,对高效利用土地、符合产业政策要求、财政贡献率高的大项目好项目优先予以土地指标倾斜,坚决制止“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的用地行为,倡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良好导向;要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超出指标规定的项目,一律按规定核减其用地规模,鼓励企业高效用地;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按照约定的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和开竣工时间等进行严格监管,加强违法行为的源头管控。同时,要注重对上争取工作,全力争取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和指标扶持,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更多土地储备。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与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和镇(街、园、区)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执法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乱占耕地、未批先建、擅自更改土地用途和非法买卖土地等行为,努力形成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切实增强巡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上报。镇(街、园、区)和村(社区)要认真组织专门力量,在“打早、打小”上下功夫,保障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能够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要落实县乡村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重大土地违法行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要增强土地执法的保障能力,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力量配备,落实经费保障,统一执法人员身份,尽快在镇街派驻执法机构,为土地执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