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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时间: 2018-08-17

临朐县人民法院院长 孙绍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请予审议。

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2016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着力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目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改革已取得重大突破,审判质效、队伍建设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各项改革工作蹄疾步稳、成效明显。

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2016年,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县人民法院按照省高院、市中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召开了司法体制改革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年10月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近两年来,结合临朐当地情况和法院实际,县人民法院做出了一些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审判质效显著提高,许多方面创出了自身特色,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

(二)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点改革,不断夯实改革基石。

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县人民法院统筹开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团队建设等重大基础性改革,实现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一是科学配置审判资源,着力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将本院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使其各归其位、各行其职。科学规划法官梯级批次入额比例,严格把握“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遴选程序,于20174月首批遴选产生了42名员额法官(提前预留5个名额)。目前,根据上级法院安排,我院已开展了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近期将有6名助理法官入额(首批中1名因病退出),充实到主审法官队伍中来,让年轻助理法官队伍真切感受到了职业发展的希望。除员额法官外,我院共有司法辅助人员72名,司法行政人员17名。通过人员分类管理,人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队伍执行力持续提升。

二是准确把握核心要素,着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原则,精准定位责、权核心要素,出台了《审判岗位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规定》《院长、庭长审判管理监督工作规定》等管理制度。今年5月份,又制定了《临朐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体)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审判主体的权力边界,明确了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院庭长办案机制,进入法官员额的院庭长均带头办案。201610月—20186月,院庭长累计办案11896件,占案件总数的84.7%。通过司法责任制改革,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机制充分体现,推动各项业务指标稳居全市法院前列。

三是充分发挥团队作用,着力推进专业化审判团队改革。出台了《关于审判团队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专业化审判为基本遵循,综合考虑各类型案件的不同情况,调整业务庭案件审理范围,使每个业务庭主要负责审理1-3类专门案件。组建12个专业型审判团队和1个法官工作室,细化为33个独任制审判单元,实现了类案集约审、法官专业化。20171月,调整原城关人民法庭和辛寨人民法庭职能,设立了家事、金融专业化审判庭,专门审理全县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金融消费纠纷案件,成为全市法院首家引领并完成两大类案件专业化审判庭建设的基层法院。家事审判庭作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试点窗口,探索建立变单一对抗式为修复感情、诉辩结合式的审理模式。协调各方成立了家事调解委员会,并于2017516日发出了我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原城关人民法庭调整职能成立家事审判庭这一创新实践,完全契合最高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71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上,充分肯定了这一地方性、创新性实践的做法。金融审判庭积极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实现了对金融纠纷案件的统筹审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的杠杆作用,对调节新旧动能转换,完善旧动能产业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了区域性金融风险。充分发挥法官会议作用,成立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法庭、执行六个专业法官会议,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研究讨论,强调审理权和裁判权的同一性,保证了裁判质量,目前已研究各类案件460余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和法官会议的运转,有效统一了司法尺度,提升了审判质效。

(三)坚定改革方向,狠抓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县人民法院坚决按照顶层改革设计要求,抓好改革工作推进,统筹推进了立案、审判、执行等全方位改革。

一是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201551日起,县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做到100%立案,根除“立案难”,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示起诉案件提交材料清单。实行跨区域立案制度,凡是属于潍坊市内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都能选择在我院递交立案材料,积极响应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今年6月起,网上立案系统上线运行,力求未来能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完成立案,真正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是坚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规范法庭调查程序,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制定了《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为规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有效防范冤错案件,制定了《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为完善庭前会议程序,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制定了《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按照案件难易程度,根据各承办人业务特点,进行案件繁简分流,最大限度发挥法官的能动性。

三是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2+X”传统型纠纷化解机制、律师调解员制度、驻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作用,提高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设立家事调解委员会,创新司法+多元调解模式,依托社会调解力量,拓宽家事纠纷化解方法与途径,自去年10月以来已化解家事纠纷130余起。与中国人民银行临朐县支行共同成立潍坊基层法院首个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将原有的诉前调解延伸到诉讼全程,有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目前已成功化解82起。

四是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明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案由,要求简易程序案件45天内审结,提高审判效率。规范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裁定签发权,由院长直接签发,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0%以上。2017年,成立速裁庭,同时挂牌以“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潍坊市十佳政法干警”倪广艳同志命名的“倪广艳法官工作室”,专门审理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仅为20天,全年审理案件近400件,超过全院人均审理案件数量的一倍多。

五是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2016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启用了新的执行工作场所,建设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强了执行工作队伍,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行“专业团队分段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划分立案送达、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执行惩戒等团队,分段推进、集约执行。强化信息录入、管理工作,规范了执行节点运行,提升了执行质效,第三方评估体系要求的各项指标稳居全市前三。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建立“点对总”诉讼失信信息查询平台,扩大诉讼诚信信息的应用范围,增加失信人“失信成本”,不断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倒逼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在去年的“两代表一委员”遴选中,为党委、人大、政协提供诚信信息3000余份,为剔除12名失信人员的入选资格提供了证据支持,推进了全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发展。推进司法网络拍卖机制改革,明确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均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有效提高了司法拍卖效率和执行财产处置变现率,2017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财产272件,成交额9857.39万元,在高风险的司法拍卖领域实现了违纪违法零投诉。

六是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重点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随机抽选、陪审案件范围、陪审工作保障、提升陪审员履职能力等五个方面着手,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均衡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既保证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又避免司法资源浪费。目前,县人民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85名,一审普通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100%

七是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建成25个科技法庭,覆盖院机关和6个派出法庭,实现了案件的同步网上直播。配备6套法院执行单兵系统,投资350万元新建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多点音视频执行信息同步采集,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新的途径。投资200余万元完成了库藏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工作,实现了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和远程查询。加强自媒体建设,通过官方微博、微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元渠道,快速精准传递司法信息。通过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公开四大司法公开平台,让群众在公开、透明中更好的感受公平正义。

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一直非常关心、重视、支持县人民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我们创新改革实践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主任、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员额制改革落实以后,一线办案法官的总数由87名缩减为42名,近年来案件数量又不断增多,人均办案数由100余件上升到200余件,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干警队伍老化,司法辅助人员严重不足。我院45周岁以上干警占比达61%,司法辅助人员中符合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仅17人。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要求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最低配备是111,而我院法官助理严重不足,客观上影响了办案效率。三是配套改革措施亟待完善。裁判签发权下放,监督制约机制不能有效跟进,裁判尺度的把握不够统一,容易引发矛盾。激励机制的缺失,导致队伍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亟待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下步工作中,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稳步向前。

(一)坚定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始终坚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通过改革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激发内生动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完善办案激励机制,深挖内部潜力,院长、分管院长率先垂范,带头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升广大干警审判质效。进一步强化多元纠纷化解和繁简分流,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智慧法院建设实现高效办公办案。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审判监督职能。通过制定相关措施规定,将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加强专门调度和定期通报,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稳步运行。

(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警素质。坚持从严治院,改进司法作风,以司法廉洁促司法公信。通过对干警特别是员额法官的业务培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团队综合素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体干警倍受鼓舞。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加快建设富强临朐、文化临朐、生态临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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