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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时间: 2018-10-30

10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晋成,副主任衣萍、许孝新、傅来昌、段庆孔出席会议,副主任郭宝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县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评议,评议分数为92.52分,总体评价为满意。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好森林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因地制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提高营林管林护林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要正确对待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积极地对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大协调力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解决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冯波,县政府副县长张守兵,县法院院长孙绍军,县检察院检察长季运忠,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林业局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各园区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以及有关镇街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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