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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时间: 2019-06-26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局长 王玉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大气、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环境状况总体情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8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年均浓度分别为100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184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17年改善9.09%11.3%26.9%8.8%3.2%2018年空气质量良好率62.1%,较2017年提高7.8个百分点。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弥河小河圈出境断面稳定达IV类水标准,冶源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实行每周清单化调度制度,整改结果按时上报市政府。截至目前,我县应推进整改任务20项,实际已完成14项,6项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同时,抓好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案件进行重点盯靠,督促其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2018820日至910日,山东省第十环保督察组对潍坊市开展了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督察期间,共转办我县信访案件60件,已办结60件,其中属实27件,不属实33件,立案处罚12家,罚款155.22万元,问责6人。督察期间,组织人员对转办信访案件进行立查立改、彻查彻改,确保查处整改到位。同时,加大举一反三力度,对涉案单位水、气、噪声、固废等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整改不留死角。2018111日至1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我县共收到转办信访件49件,已办结49件,立案处罚3家,罚款77万元,问责5人。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

根据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安排部署,印发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作战计划暨大气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96号),安排部署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时间节点,保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一是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25家。完成利群化工超细氧化钙项目、白石新材料纳米碳酸钙项目等工业窑炉烟气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完成16家企业物料堆场全封闭改造,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施12台。完成231台燃煤小锅炉清零销号验收。完成雷奥新能源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和无烟装煤改造;二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清单,开展应急演练1次,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8次,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三是加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制定《临朐县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督导12家企业落实冬季错峰生产措施;四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对重型柴油车每月进行一次路查抽测,对机动车检测机构汽油车检测线每季度进行一次比对,柴油车检测线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五是抓好城市扬尘整治。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和道路施工六不标准要求,强化城区道路保洁措施;六是加强禁燃禁放管理。全面禁止露天烧烤,严禁焚烧垃圾行为。划定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七是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完成12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实现镇街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实施镇街空气质量月通报制度,并将环境空气质量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全面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建设冶源水库一级保护区围网17公里,铁丝网13公里,实现了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管理。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别墅6栋,关停二级保护区内鱼馆1家,关闭搬迁二级保护区内养鱼户、养殖棚36家,搬迁工业企业3家。重新设置保护区界桩和警示标志31块。将沂山水库调整为县级备用水源地,已于20193月通过省政府批复。完成农村饮用水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每周两次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比对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偷排偷放行为。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资金5269万元,实施九山白沙河、柳山孟津河、英山河河道综合整治。

(三)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100%。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次。加强涉放射源企业监管,对5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了综合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了环境安全。2018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资金2053万元,对64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村内河道整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工程,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严格环境管理情况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倍量替代,完成建设项目总量确认44个。共审批项目251个,验收项目158个。二是有序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完成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纺织、造纸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工作,共核发排污许可证52家。三是完成环境统计工作。统计工业企业79家,畜禽养殖6 家,污水处理厂5家,垃圾焚烧厂1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1家。四是积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投资40万元,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了普查质量。完成全县379人次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为顺利完成清查和普查工作提供了坚实保证。已完成全县959家污染源清查建库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数据核算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从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情况看,我县环保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企业排污、破坏生态、农村养殖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仍未形成,镇街、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不够,仍然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是部分承担三八六等重点环保项目的部门和单位工作仍然推进较慢,有些工作甚至出现拖后腿现象。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战。

(二)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通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以强化环保执法倒逼各级党委政府责任落实。

(三)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朐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要求,年底前完成对冶源水库、沂山水库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违建项目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对一级保护区进行全封闭管理,切实减少人类活动对饮用水水质的影响。同时,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清理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四)继续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潍坊市亮剑2019”生态环境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35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散煤清洁化、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水源地保护、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认真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各项考核指标改善幅度,不断提升县域环境质量。

(五)全力抓好环保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强化班子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勇于担当、精干专业、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环保铁军。抓住环保垂直管理改革有利时机,优化整合部门工作职能和内设机构,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提升环保队伍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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