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5月中旬,县人大城建环保委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分局、冶源镇、九山镇相关情况汇报,先后到伟盛铝业、宝龙达胶业、第二污水处理厂、朐山和九山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白沙河、冶源水库等企业和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开展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实行每周清单化调度,对照问题清单,狠抓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应推进整改任务20项,实际完成14项,6项达到时序进度。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12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冶源水库水源地集中整治行动,共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别墅6栋,二级保护区内关停鱼馆1家、关闭养鱼户养殖棚36家,搬迁工业企业3家;西山共排查出224户违建,目前198户拆除完毕,其余违建拆除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小锅炉“清零”、城市扬尘整治等活动,加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推动了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的提升。2018年,全县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年均浓度等主要指标,分别较2017年改善约9%、11%、27%、9%和3%,空气质量良好率达62%。
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出台《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实行重点河流“挂号”管理制度,加强河道巡查及监测工作,流域污染状况明显改善。冶源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弥河小河圈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V类水标准。
认真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倾乱倒等行为进行整治,推动种植业和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二、存在问题
过去的一年,虽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排空间不断缩小。在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能耗指标持续压减的趋势下,由于我县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合理,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制造等传统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较高,部分企业能耗水耗高、污染排放量大,导致我县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空间越来越小,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二是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有所放缓。从统计数据看,今年一季度全县主要污染物监测指标均有不同程度反弹:PM10、PM2.5、氮氧化物分别反弹23%、14%和2%,空气质量指数仅列全市第9位。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水源地保护措施还不够到位,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不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三是环境保护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污水处理能力偏低,设施超负荷运行,管网建设不配套,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比例低;全县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滞后,管理水平不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散煤污染、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执法监管有待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违法排污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惩处;在查找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导致有的整治成果出现“死灰复燃”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县政府要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县域环境质量的职责担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合力。要持续开展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强化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者的环保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环保责任观念,使遵法用法守法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二)综合施治、协同发力,坚决打赢生态环保综合整治攻坚战。要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抓好落实,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综合治理、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大气、水、土壤污染的特性,采取地上地下综合治理、上游下游整体治理、区域全局协调治理、城市乡村联动治理,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紧紧围绕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大污染源,强化措施、狠抓治理,推动全县空气质量切实改善。抓好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达标,认真做好水源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建设步伐,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持续提升重点河流治污成果。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突出畜牧养殖、农业投入品、固废危废等重点环节,全面提升面源污染防治成效。
(三)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做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结合文章。要准确把握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机遇,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以推动转型升级发展为主线,加快构建以绿色发展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总量减排、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因素,明确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上限,推动低碳循环经济发展。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环境保护倒逼新旧动能转换,从根本上改变我县在能源消耗上的被动局面。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努力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有效控制用水总量,严格管控土地用途。大力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持续推动节能减排,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转变,引领全民绿色消费,共同建设生态宜居家园。
(四)创新举措、从严监管,深入推动环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以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生态环保工作落实机制,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顺利贯彻实施。执法监管部门要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更多采取抽查、突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要持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协调配合,加强综合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强化考核奖惩,坚持奖优与罚劣并重,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要健全完善环保信息公布机制,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指标、突发环境事件等的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