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全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首先集体学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听取了县妇联的工作报告,然后实地查看了第一实验小学小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站、妇幼保健院两癌筛查工作站、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嵩山淹子岭社区家事综合服务站,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为抓手,始终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创新、狠抓队伍建设,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机制体制逐步完善。我县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发展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比如,制定出台《临朐县“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临朐县“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更加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任务和发展方向;通过成立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完善县镇村三级妇女儿童维权站和法律援助站、开通“12338”维权热线、成立县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和反家暴庇护中心等,健全完善了工作机构和维权机构,确保了相关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妇女儿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共识逐步形成。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抓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分层次、有目的地加强宣传教育,效果比较明显。比如,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介,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政策、维权知识等,此外,还广泛开展巡回宣讲、知识竞赛、现场咨询、送法进家等活动,构建起了横到边、竖到沿的立体化宣传网络;县妇联拍摄的“中国梦、国学情”少儿微视频宣传片被全国妇联宣传部列入优秀视频展播,作为学习内容纳入了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规范创建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微课堂”等专题活动,近三年举办各类家庭教育讲座70余场,听课家长10多万人次,等等。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已经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三、妇女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妇女政治地位显著提升。县镇村三级班子配备妇女干部的人数和比例稳步提升,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妇女代表、委员的比例逐年加大,有效保障了妇女民主政治权利。二是扎实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平教育、人身权益等得到优先保障,特别是成立小学生心理辅导站、社区家事综合服务站等创新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政府从人力、财力等方面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救助工作,组织志愿者与其帮扶结对,并定期进行专题教育和心理辅导。四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司法部门在注重有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同时,加大了对相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三年来,共破获相关案件13件。
虽然我县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根据平时了解和调查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方面,部分群众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认识不到位,片面地认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是政府单位、司法部门的责任,与己无关,对一些发生在身边的侵害行为不制止、不举报,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受客观条件制约,部分偏远地区的妇女儿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特别是部分留守儿童,因父母长期在外,学习和成长的环境得不到保障,加之此项工作面广量大,政府和社会的关爱有时难以实现全覆盖。二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机制有待加强和创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很健全,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沟通交流不及时、推诿应付的现象,难以形成整体合力。通过调查还了解到面上普遍存在专职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偏少、开展工作头重脚轻的问题,无法应对保护工作的现实需求。此外,调查中还发现诸如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分配、赡养费给付等方面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三是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面临新的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科技、新媒体日新月异,既有利于儿童学习、生长,又使儿童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观念产生变化,教育引导不当就会偏离社会正常轨道,在这方面,各级各部门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部分校园周边环境比较复杂,网吧、游戏厅、流动摊贩、噪音等影响学习、成长的不利因素较多,虽经多次整治但无法根绝。同时,调查中还发现普遍存在儿童活动场所、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专业性资源较少的问题,一些原有的青少年活动场所有的被拆除,有的改变使用性质。此外,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义务教育优势资源逐步向城市和中心城镇集中,城乡教育质量存在落差。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工程。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加大领导力度,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好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保障妇女儿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信访、司法保护、社会救助和维权监督等妇女儿童维权社会化工作网络体系,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保障机制,合力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开展。要倡导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群众团体、志愿者服务等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聘请律师义务担任法律顾问,联合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有效开展对贫困妇女儿童的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扶贫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持续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要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切实提高全县上下抓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先进工作经验和典型的宣传力度。同时,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反面案例进行曝光,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推动全社会层面上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正确导向,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充分组织各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服务团队等进学校、社区、企业、村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将法律知识、相关政策送到妇女儿童身边,不断提高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三要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深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落实好妇女儿童在参政、就业、劳动保护、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权益,特别是要努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营造公平竞争、机会平等的就业环境,切实保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要持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关键领域执法监管的力度和密度,尤其是弱势困境妇女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出嫁女等,对拐卖、残害、虐待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打重罚、绝不姑息,努力形成震慑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要督促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整治等活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该整治的立即整治、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确保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要夯实基层基础,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提供可靠保障。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积极应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努力提升全县妇女儿童工作总体水平。要加强基层维权阵地建设,将维权阵地重心下移镇(街、园、区)、社区,建立和完善妇女利益表达机制,构建畅通的信访投诉、舆情分析、民情反馈渠道,引导妇女以理性合法形式反映诉求和意愿。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打造妇女儿童活动阵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丰富文化食粮,拓宽基层妇女儿童的生活空间、满足其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