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为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县人大常委会自今年起分批次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根据工作需要,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和法律咨询员,于8月下旬至11月上旬,开展了对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今年,是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为扎实做好评议工作,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先后到泗水县、淄博市张店区等地人大学习先进做法,明确了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在与法检“两院”沟通交流并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实施、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明确了具体要求。筹备召开了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动员大会,县人大常委会王晋成主任作了动员讲话,对履职评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动员会议以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了参加今年履职评议的9名员额法官、5名员额检察官具体名单,法检“两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履职评议工作正式启动。按照方案安排,及时成立了县人大常委会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加强了评议工作力量。法检“两院”对履职评议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落实分管领导、具体工作部门和联络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准备工作,为评议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充分条件。
(二)深入调研,掌握实况。根据工作分工,履职评议调研组分别到法检“两院”召开了全体干警座谈会,对被评议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与“两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和基层干警进行个别谈话28人次,充分了解“两院”内部对被评议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为尽可能客观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调研组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到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监委、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单位了解情况,到城关街道、东城街道、蒋峪镇、辛寨镇等部分被评议人员工作地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镇街政府工作人员对被评议人员的履职评价和建议,努力做到调查了解的情况全面、客观、准确。
(三)严格评查,务求公正。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3名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员组成3个案卷查阅组,对被评议人员近三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按照每名被评议人员每年至少查阅2件案件的标准,在重点查阅法官被发回重审、改判、抗诉的案件,以及检察官侦捕、捕诉、诉判不一的案件基础上,还将被评议人员所办的涉及上访的案件作为必查案件,加大评查力度。评查采取分组轮查的方式进行,按照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思路,由案卷查阅组对照法律规定和《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对抽取的84件案卷既从案件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逐案进行查阅,也对是否按时限办案、按规范送达、按要求整理等情况进行严格对照,最终分析比较后形成案卷查阅成绩,促进了员额法官、检察官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二、被评议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的总体情况
从前期调研和案卷查阅情况来看,被评议员额法官、检察官总体履职情况良好,综合素质较高。他们在履职中表现出以下共同特点:一是政治素质较高,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注重总结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工作认真负责,敬业奉献,大局意识较强,比较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能够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强;五是能够严格遵守廉洁司法有关规定,恪守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案。
虽然被评议的员额法官、检察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临朐建设提供了强大助力,但通过调研了解到,作为司法改革后第一批员额法官、检察官,在履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员额法官、检察官的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自我要求松懈,思维方式固化,进取意识、创新意识不强。二是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查阅案卷发现,有的案件发回重审率和改判率较高;有的审判时间较长,工作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重实体轻程序,个别案件的法律文书内容在细节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等。三是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为民的理念不牢,群众观念弱化,对当事人缺乏耐心解释和诉讼指导;大部分基层法庭与驻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不够密切,化解矛盾纠纷力度不够大。
三、抓好下步整改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要深刻认识法官、检察官是公平与正义防线的捍卫者和守护者,牢固树立尊法崇法护法的精神,把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让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全过程,以群众熟悉的语言释法说理,以群众认可的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司法权运行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规范权力行使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程序,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效。要突出抓好案件质量评查,科学制定评查标准,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司法工作规范化。要强化司法公开,既要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方式,又要用好旁听庭审、巡回审判等传统公开模式,切实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重视人才培养,依法推进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对员额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员额法官、检察官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提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同时,要更加重视发掘和树立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优秀典型,通过在员额法官、检察官队伍中树立先进,以点带面,鞭策全体干警更加积极地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