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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时间: 2020-01-05

11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科技局关于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工作情况汇报,到部分企业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了座谈讨论,全面总结执法检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的意见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科技进步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方针政策和各级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创新科技管理体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科学配置科技资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科技进步法》得到较好贯彻实施。

一是《科技进步法》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将宣传《科技进步法》作为群众性科普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日、防震减灾日、科技宣传周、科普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推动法律学习的普及深化,促进公众对法律主要制度的理解,进一步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科技创新意识,全县科技进步氛围明显增强。

二是科技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完善。我县相继出台了《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化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规定,从税收优惠、财政科技投入、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大力支持科技事业发展,制定了加大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优惠政策体系。大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明确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扶持企业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研发机构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创新平台及人才平台载体发展到66个,其中国家火炬计划磁电装备特色产业基地1处,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个,院士工作站3个,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15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1个,省、市级科技孵化器4处,21家规模以上企业共建有科技平台38个,科技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三是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全县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达到90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4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家,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今年,2家企业入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库25家企业入库山东省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组织和审查符合研发经费加计扣除财政补助条件的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690.14万元。

四是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入推进。今年,先后5次组织企业到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对接,达成产学研合作协议15项。邀请高校领导、专家教授20多人次到我县考察调研和对接洽谈,组织北京·临朐双招双引恳谈会临朐县走进山东大学产学研合作对接会暨项目签约仪式等活动,县政府分别与山东大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共建大学生实践基地和科研平台等。瞄准国家鼓励发展方向,储备科技计划项目40多项,新立项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8项,争取资金1151万元;先后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潍坊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

五是科技人才工作初见成效。牢牢把握招才引智总基调,坚持本土科技人才培育和外来科技人才引进并重,有效克服区位、待遇等客观因素制约,形成临朐自身特色的人才磁场1人获得创业齐鲁共赢未来第二届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优胜奖,3 名高层次人才获首届世界风筝都·潍坊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奖项,2人被授予人才潍坊伯乐奖,2家企业列入省科技企业特派员服务企业。

六是科技助推乡村振兴稳步实施。继续开展乡村振兴百名农科专家临朐行活动,邀请山东农业大学、省农科院专家教授来我县实地考察指导苗木繁育基地、农业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先后组织亿佳食品等企业到山东农业大学对接山楂深加工等。结合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组织科技指导人员与省定贫困村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网上注册科技特派员35名,5家农业企业申报为市级农科驿站培育站点。

二、存在的问题

1、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仍然薄弱。《科技进步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而我县企业研发机构较少,人才缺乏,设备简陋,新产品研发少,技术水平不高。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全县只有4处,县域创新载体、主体不大不强,比如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占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比例明显太小,并缺乏技术水平高、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高新技术示范企业。受各种客观条件制约,在我县开展应用示范、开放共享的高层次创新平台微乎其微,落户我县更是难以实现,很难满足我县企业科技创新服务需求。

2、自主创新环境有待改善。《科技进步法》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从执行情况看,我县科技创新的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还不够宽松,没有化解创新风险机制,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全社会投入创新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完善。特别是广大中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对于继续研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往往有心无力,离成为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还存在很大差距。

3、创新性科技人才缺乏。《科技进步法》第五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保障科学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并为科学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创造环境和条件,发挥其专长。但在实践中,受县域经济主体吸引力不足、配套设施不健全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对于高端人才要求的创新发展环境、配套服务等不能完全满足,导致创新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严重不足,导致人才总量偏小、高层次研发人员少、人才引进少外流多等问题产生。我县大多数企业由于规模小、实力弱,难以提供优厚待遇、先进科研设备和研发环境,同时缺乏有效的科技人员创新激励机制,高技术人才培养、储备严重不足,也难以吸引高科技创新性人才。

4、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科技进步法》第七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从我县情况看,企业在专利申请方面看还存在许多顾虑,一怕技术泄密,二怕技术档次太低申请不下来,三怕专利申报和保护费用高,四怕申报程序繁琐,导致我县企业专利申报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偏小,知识产权支撑企业转型升级、联结创新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原因分析

1、科技管理机制有待优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存在机构编制少和人员知识层次、年龄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乡镇基层科技管理机构近年来更是显著弱化,严重影响了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基层的实施。

2、创新资金投入总量不大,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争取国家、省、市的项目资金支持总量不大,县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导致县域创新资源要素集聚度不高,难以通过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和落地高端技术项目,形成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

3、企业经营者创新意识不强。多数企业家对技术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的必要性认识不够,普遍存在重资本、市场等要素的扩张和开发,重扩大规模和提高产量,轻技术创新、储备和内部挖潜,导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少。法律规定的相关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在培训解读上还存在不足,在落实上还有待于加大力度。

四、几点建议

一要强化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要依法保障科技投入,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安排,逐年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比例要求;要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科技进步发展基金并逐步提高基金标准,为企业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贷款提供贴息、担保,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对国家鼓励的企业自主创新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高科技项目和扶持资金,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产业基金跟进、全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模式;要深入研究和探讨激发科技创新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鼓励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二要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要尽快调整理顺政府机构改革后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划分和职责定位,强化为基层企业、民众提供公共科技服务的县域科技管理队伍建设,解决人员、编制等制约因素,加快乡镇科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科技管理服务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支撑引领带动作用的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要建立税务、财政、科技等部门交流平台,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法律法规实施、政策措施落实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助推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要加快发展一批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以及科技代理等专业化中介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发现、筛选、撮合、转化项目的作用,加快先进科技成果向我县转移转化。

三要加强创新平台与载体建设。要加大高端高效科技创新平台扶持力度,围绕实现由企业研发转向产业研发、个体研发转向公共研发两个转变的思路,引导支持企业建立一批高端优势创新平台与载体,为聚集人才引进技术打造平台。对已建研发平台与载体,要加强指导、支持与管理,突出人才引进培养与研发设备配置,推动创新平台载体提挡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加大高校院所与我县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激励力度,促进双方深度融合,重点支持一定比例的科技创新项目、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在我县落地。同时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县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四要强化企业主体作用。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施创新发展引领工程,从全县选择10-20家企业作为创新型科技领军企业重点培育,力争在技术、产值、利税等方面跨越发展,打造全县创新引领发展的样板,带动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五要加快建设人才高地。要营造重视人才、重用人才、关爱人才的良好氛围,出台一批含金量高的激励政策,研究制定留住人才的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科技人才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权益,为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增强我县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要立足企业需求,找准方向定位,以高校院所为主要目标,集中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领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要鼓励企业加快培养、聚集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高端创新人才、高级管理人才,提升技术研发和企业管理层次。

六要加大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力度。要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预警和专利导航,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军企业。要制定落实专利申请、管理和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和补贴政策,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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