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局长 王玉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情况
(一)环境状况总体情况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平均浓度分别为99微克/立方米、54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174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改善1.82%、1%、42.1%、-6.45%、5.43%。空气质量优良率63.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县市第5位(全市第8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排县市第1位(全市第2位)。除二氧化硫、臭氧达到19微克/立方米、174微克/立方米控制目标外,PM10、PM2.5、氮氧化物平均浓度均未达到89.4微克/立方米、51.9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的控制目标。
二是水环境质量状况
弥河小河圈出境断面稳定达IV类水标准,冶源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实行每周清单化调度,整改结果按时上报市政府。截至目前,我县应推进整改任务20项,实际已完成15项,5项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我县信访案件97件,已整改完成96件,还剩1件(西山违章建筑拆除)未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共转办我县信访案件49件,已整改到位48件,还剩1件(东邑商混问题)未整改到位。省环保督察期间,共转办我县信访案件51件,已办结51件。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共转办我县信访案件60件,已办结60件。同时,加大举一反三力度,对涉案单位水、气、噪声、固废等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亮剑 2019”生态环境攻坚行动。制定并印发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亮剑 2019”生态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8号)和《临朐县弥河流域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方案(2019-2021年)》(临政办发〔2019〕6号),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制定月调度制度,不断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29项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工程全部完成,15项水污染重点治理工程完成7项,其他工程按时间节点推进。
二是大力实施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印发临朐县2019年度大气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临环发〔2019〕3号)、《关于印发临朐县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临环发〔2019〕9号)、《关于开展临朐县铝型材行业VOCs整治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9〕10号)、《关于印发临朐县玻璃钢生产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朐县2019年度工业企业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环发〔2019〕13号)等方案,对98家重点扬尘源、72家涉VOCs铝型材、8家玻璃钢瓦开展专项整治,明确整治范围、治理标准和完成时限,切实提高企业环保治理水平,有效改善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三是全面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将排查发现的7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建设冶源水库一级保护区围网17公里,铁丝网13公里,实现了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管理。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别墅6栋、房屋12间,关停二级保护区内鱼馆1家,关闭搬迁二级保护区内养鱼户、养殖棚37家,搬迁工业企业4家。重新设置保护区界桩和警示标志31块。将沂山水库调整为县级备用水源地,已于2019年3月通过省政府批复,重新设置沂山水库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标和警示标志21块。完成农村饮用水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每周两次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比对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偷排偷放行为。
四是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印发《关于印发2019年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环发〔2019〕1号),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涉气重点行业、排水重点企业、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在线监测企业、污水处理厂等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共处理信访791件,查处违法案件205起,罚款798.27万元。
五是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1次。加强涉放射源企业监管,对5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了综合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了环境安全。2019年,我县境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严格环境管理情况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倍量替代制度,做到既严格把关又热情服务。完成建设项目总量确认104个,环评审批350个,环保验收269个。二是有序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完成2017-2018年已发证24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完成污水处理行业、锅炉、家具、汽车配件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完成全县1424家污染源普查工作,其中工业源753家、农业源233家、集中式8家、生活源332家、移动源98家。
(五)“1+1+8”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四减四增”方面。积极调整能源结构,不断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力度,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167.5万吨煤炭消费总量任务;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积极调整农业结构,积极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全县统防统治面积达到20万亩,绿色防控面积达15万亩,有效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方面。不断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完成蓝帆新材料2台20吨/小时燃煤锅炉替换,组织开展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回头看,坚决杜绝死灰复燃。积极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清洁煤炭5.91万吨,节能炉具2450台。不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专项行动,制定重点扬尘源清单,成立专班负责,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开展重点行业开展VOCs专项治理,确保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系列标准要求。印发《关于印发临朐县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县水泥、石灰窑、砖瓦窑等12家企业实行冬季错峰生产。修订《临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明确预警级别相应的应急减排响应措施,做到“一企一策”,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发布预警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相应,加大企业现场监察力度,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实施镇街空气质量月通报制度,并将环境空气质量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行动方面。目前我县共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处,分别为冶源水库和沂山水库。冶源水库水源地于2001年通过省政府批复,沂山水库水源地于2019年3月通过省政府批复,同步取消了张家亭子水源地。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风险预警监控,每季度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1次监测,确保全县饮用水环境安全。
四是弥河流域综合整治方面。不断强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严格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共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64件。对全县5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升级改造,已确定技术改造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冶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已于12月底安装完成并与市局联网,对水源地水质实行24小时监控。
五是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建立了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对柴油货车进行路查路检及入户抽测,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不断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对全县7家排放检验机构的柴油检测线每月进行监督检查1次,对汽油检测线每季度比对1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排放检验机构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六是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方面。不断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控制。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对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不断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专用包装、集中贮存要求,全县28 家医院已与优艺环保(潍坊)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医疗危废进行集中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危险废物转移全部使用电子联单,全县58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网上申报登记,9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
七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方面。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县16处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划定了保护区,明确了县、镇、村三级监管员,并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积极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大力实施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高施肥的精准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对每个规模养殖场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了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全县332家规模养殖场已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建,配建率达到100%。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开展农村垃圾攻坚战,共集中清理各类垃圾159392吨。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扎实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达到了“三个100%”,即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镇街达到100%,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村庄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实现了城乡环卫“全覆盖”,保洁“无盲区”。
八是山旺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方面。根据《关于印发临朐县山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山旺自然保护区内所有问题都已整改落实到位。2019年5月23日,潍坊市政府以潍政函〔2019〕52号文件向省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函告了有关整治情况,确认山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率、销号率均是100%。
九是黑臭水体治理问题整改方面。经核查,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存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突出环境问题仍然存在。颗粒物浓度偏高、耗能行业占比高等7项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西山违建信访案件未整改到位。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到位等环境问题仍然存在。
(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2019年度环境空气质量除二氧化硫、臭氧外,PM10、PM2.5、氮氧化物等年均浓度未达到预定控制目标,与2020年控制目标差距较大,改善任务艰巨。从省定点帮扶以及我县自查情况看,城市扬尘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城市扬尘仍是影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一是建筑工地、拆迁施工、城市道路改造、水利工程等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渣土运输存在封闭不严、带泥上路、沿路撒漏等现象;三是道路保洁标准不高,洒扫频次不够,积尘严重;四是部分餐饮油烟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除油烟效果不明显。
(三)协调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形成。近年来通过开展“三八六”环保行动、各类环保督查、省定点帮扶等,初步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但是部门间、镇街与部门间协调沟通不畅,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网格化监管作用未充分发挥,网格员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强力推进整改落实,确保督查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全面形成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针对突出环境问题,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信访即时处理机制,推动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继续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严格落实《临朐县“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35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散煤清洁化、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水源地保护、排污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管理等工作,认真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临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制定并印发《临朐县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治理任务、完善治理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组织各镇街园区到临沂市兰山区考察学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兰山模式”,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2020年累计完成32%(104个)的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
(五)持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坚持抓党建不放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把“党建引领、作风改进、能力提升”作为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整治责任,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大局观、敏锐性、鉴别力和执行力;坚持抓纪律不放松,严格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坚决杜绝门好进、事不办或者群众办事层层设卡等不良现象;坚持抓落实不放松,将工作落实作为检验干部作风的重要标准,盯紧年度任务目标,强力推进工作落实。以“重点工作攻坚年”为抓手,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管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综合素质,着力打造高素质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