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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时间: 2020-08-27

  县人大常委会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7月中旬至8月中旬,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对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履职评议工作规范有序。今年是对员额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第二年,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的意见》,起草了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从评议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及时筹备召开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动员大会,细化安排,明确要求,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动员会议以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了参加今年履职评议的10名员额法官、5名员额检察官具体名单,法检“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履职评议工作顺利启动。按照方案要求迅速成立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评议调研组和案卷查阅组,配备了专业人员,加强了评议工作力量法检两院对履职评议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落实分管领导、具体工作部门和联络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准备工作,为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深入调研,广征意见,力求掌握真实情况。评议调研组分别到法检两院召开了全体干警座谈会,对被评议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与两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和基层干警进行个别谈话36人次,充分了解两院内部对被评议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采取一线调研法,到辛寨街道、冶源街道等部分被评议人员工作地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镇街政府工作人员对被评议人员的履职评价和建议。针对被评议人员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分别向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地掌握真实情况。

  (三)统一标准,严格要求,案卷查阅严肃公正。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3名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员组成案卷查阅组,对被评议人员近三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按照每名被评议人员每年至少查阅2件案件的标准,在重点查阅法官被发回重审、改判、抗诉的案件,以及检察官侦捕、捕诉、诉判不一的案件基础上,还将被评议人员所办的涉及上访的案件作为必查案件,加大评查力度。查阅采取集中时间、独立查阅与分组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思路,对照法律规定和《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对抽取的90件案卷从程序、实体、文书等方面逐案逐项打分,按照各组查阅结果测算平均得分,最终形成案卷查阅成绩,保证了案卷查阅质量。

  二、被评议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的总体情况

  经过去年对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法检两院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员额法官、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包括案卷质量均有了明显提升。今年,从前期调研和案卷查阅情况来看,被评议员额法官、检察官都能够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坚守公平正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履职中表现出以下共同特点:一是政治素质较高,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积极钻研业务知识,注重总结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工作认真负责,敬业奉献,大局意识较强,比较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能够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能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五是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严格遵守廉洁司法有关规定,恪守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案。

  虽然被评议的员额法官、检察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临朐建设提供了强大助力,但通过调研了解到,作为司法改革后新形势下的员额法官、检察官,在履职中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员额法官、检察官的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自我要求松懈,思维方式固化,进取意识、创新意识不强。二是办案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通过查阅案卷发现,有的案件发回重审率和改判率较高;有的案件审判时间较长,工作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重实体轻程序,个别案件的法律文书制作不够严谨规范等。三是司法为民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个别员额法官、检察官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大部分基层法庭与驻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不够密切,平时欠缺主动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力度有待加大。

  三、抓好下步整改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理念。要深刻认识法官、检察官是公平与正义防线的捍卫者和守护者,牢固树立尊法崇法护法的精神,把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让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全过程,以群众熟悉的语言释法说理,以群众认可的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司法权运行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规范权力行使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程序,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效。要强化对法律文书的监管,严把法律文书的格式、内容、表述和法律适用关,强化释法说理性,不断提高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要突出抓好案件质量评查,科学制定评查标准,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司法工作规范化。要强化司法公开,既要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方式,又要用好旁听庭审、巡回审判等传统公开模式,切实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重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检察官专业化水平。要严格按照法官法、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对员额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好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员额法官、检察官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提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更加重视发掘和树立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优秀典型,通过在员额法官、检察官队伍中树立先进,以点带面,鞭策全体干警更加积极地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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