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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时间: 2021-09-07

 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局长  王玉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县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全年累计优良天数259天,同比增加28天,优良率为70.8%(目标为65%),同比上升7.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目标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弥河小河圈出境断面稳定达IV类水标准,冶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期间物SO2NO2VOCsCODNH3-N分别比2015年削减12.6%17.7%20.0%10.6%6.6%的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基本构建起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90%以上;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2.8%(目标为32%);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转办我县257件信访案件全部完成整改;境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

(一)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回头看,确保问题高标准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我县应推进整改任务20项,实际已完成15项,5项整改任务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转办我县信访案件257件,已整改完成257件。同时,加大举一反三力度,对涉案单位水、气、噪声、固废等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二)深入开展“决胜2020”生态环境攻坚行动

一是开展“决胜 2020”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临朐县“决胜 2020”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2011号),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制定月调度制度,不断加大督促力度,10项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工程、16项水污染重点治理工程全部完成。

二是开展污染防治攻坚“百日会战”行动。印发《关于印发<临朐县污染防治攻坚“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76 号),在全县开展污染防治攻坚“百日会战”行动,将清洁取暖、扬尘防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十二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纳入攻坚内容,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和巩固提升,确保全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三)大力实施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印发《临朐县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环委办发〔202013号)《临朐县铝型材行业VOCs治理巩固提升方案》(临环发〔202011号)《关于玻璃钢瓦生产企业生态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临朐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方案,完成98家重点扬尘源、72家涉VOCs铝型材、11家玻璃钢瓦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综合整治巩固提升,通过加强源头替代、强化过程控制、提高末端治理,进一步提高企业污染防治综合水平。

二是开展扬尘污染源专项检查。印发《临朐县扬尘污染整治专项督导检查方案》(临政办字〔202076号),对全县范围内建筑、拆除、市政、公路、水利等各类施工工地和渣土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露天矿山、石料加工等扬尘污染源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扬尘污染问题,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印发《临朐县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县商务、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对全县加油站的税控机运行情况、环评报告和油气回收检测报告的更新、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计量铅封完整性、进油台账、环境卫生和地面硬化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印发《临朐县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101家加油站开展一轮油气回收监测和两轮现场检查,巩固油气回收治理成果。

四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修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共纳入清单企业407家,完成清单内企业智慧用电监控设备安装并联网,进一步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绩效评价差异化管理,华建铝业、联科新材料完成B级企业创建,蓝帆、三义等14家企业纳入民生、外贸、防疫豁免清单。

五是开展城区燃煤污染整治。调整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组织县住建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禁燃区内燃煤设施排查取缔,推进城区无煤化。淘汰蓝帆新材料420/小时、玉龙造纸125/小时燃煤锅炉,实现全县35蒸吨/小时及以下非民生供暖燃煤锅炉全部淘汰。

六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购置8套便携式VOCs检测仪、1VOCs泄露检测仪、6套微风风速仪、1套油气回收监测仪,提高现场执法监测水平。

(四)全面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加大对涉水企业的监察监管力度。确保废水排放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水达标排放。加大对全县5家污水处理厂的监察频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加密弥河小河圈出境断面水质监测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解决,确保断面水质达标。除辛寨污水处理厂外,其余4家污水处理厂(一污、二污、三污、冶源)从10月份开始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

二是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辛寨污水厂人工湿地建设。辛寨污水处理厂2万吨/天二期扩容工程和寺头镇污水处理厂5000/天新建工程已开工。完成5家重点企业雨水排放口在线安装。

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完成冶源水库、沂山水库2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完成全县32处千人以上供水规模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56处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实现所有农村水源地一个批复,一套矢量图。

(五)全面推进固土污染防治

一是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茂德、永顺、光银石化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我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完成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50余个。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日常监管,督促华建、雷奥、天泰德隆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完成相关法定义务。

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启用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智慧监管系统,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完成全县140余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年度申报登记工作。印发《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要求逐项检查打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印发《临朐县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政府在全市帅先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推介先进污水处理经验,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成立督导组,专项负责现场调度和技术帮扶,确保治理进度成立验收组,专项负责治理工程验收,确保治理效果。

(七)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1次。加强涉放射源企业监管,对5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了综合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了环境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全县上下的努力,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县域环境质量和生态面貌有较大的改善。但是我县环境质量仍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和个别环保督察整改落实难等问题。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存在压力。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综合指数全市排名仍较靠后,施工工地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扬尘污染问题仍较突出,臭氧污染治理仍存在短板,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十四五”期间对PM2.5、优良率、NO2VOCs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城区和镇区部分区域雨污分流不到位,改造进度较慢,雨天容易产生溢流,造成河道水质波动,弥河小河圈出境断面控制目标提高到地表水类难以保障,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层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力量普遍不足,在推动土壤法贯彻执行方面还面临着监管能力上的差距。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涉及多个部门,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四是农村污水治理方面。“十四五”期间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县需完成(90%29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预计总投资5.85亿元,资金投入压力较大。

(二)环境日常监管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日益凸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正处大变革、大调整、大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基层环保监管人员相对较少,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等社会治理机制还处于探索推进阶段,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压力较大。群众环境信访仍然较多,如社会生活噪声、畜禽养殖粪污、建筑施工扬尘、环境空气异味等,涉及面广、较为复杂,办理难度大。

(三)环境系统治理需进一步加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以点带面的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系统治理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形成。近年来,通过开展“三八六”环保行动、各类环保督查、省定点帮扶等,初步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但是部门间、镇街与部门间协调沟通不畅,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网格化监管作用未充分发挥,网格员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

(四)部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化工企业违规建设问题、颗粒物浓度偏高问题、耗能行业占比高问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等5项问题还未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凝聚形成全社会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生态文明优先,高标准编制生态环保规划。今年是 “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要将最新的生态环保理念、最高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真正做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同规划、同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同协调、同安排,绿色低碳发展和创新转型发展同推进、同落实。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督察整改工作。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紧盯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强力推进整改落实,确保督查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同时,把自查自纠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聚焦重点任务,深化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继续实施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铝型材、玻璃钢瓦、钢结构等重点行业企业新一轮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强化VOCs全过程管控,实施新一轮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现有735蒸吨/小时及以下供热燃煤锅炉淘汰,持续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积极对重污染天气;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聚焦5座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和河道水质管控,进一步加强河道周边污染源整治,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强化河湖综合治理,实现弥河出境断面水质量稳定达标;加强冶源水库、沂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完善标识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开展涉水源地风险源全面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档案,保障饮水安全;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确保土壤安全利用;全面加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的规范化综合利用和处置。

四是压实环保责任,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党政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责任新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实施环境保护法,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和效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环境安全、污染事故、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县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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