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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时间: 2021-09-07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3月下旬,县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对全县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到部分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分局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全年各项环境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在保持地区生产总值持续增长的同时,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持续提升。

从指标数据看,各项指标达标率稳步提升。2020年,全年累计优良天数259天,同比增加28天,优良率为70.8%,同比上升7.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弥河小河圈出境断面稳定达IV类水标准,冶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十三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VOCs挥发性有机物)COD(化学需氧量)、NH3-N(氨氮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2.6%17.7%20.0%10.6%6.6%的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基本构建起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90%以上;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2.8%

从重点领域看,攻坚破难力度进一步加大。紧紧围绕省、市年度工作目标,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回头看。截至目前,应推进整改任务20项,实际已完成15项,5项整改任务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转办信访案件257件,全部都已完成整改。同时,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扎实推进大气、污水处理、垃圾、固废处置、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县环委会认真发挥领导、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分工合作、集中攻坚,全方位、全领域、深层次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从做法成效看,系统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全县上下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工作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成效不断显现。仅2020年就先后制定出台《临朐县“决胜 2020”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临朐县污染防治攻坚“百日会战”行动方案》《临朐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取得新进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顺畅,责任体系更加明晰,环境监管与风险管控更加有力。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质量状况与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实现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依然薄弱,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

一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压力大。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今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但从全县来看,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产业层次不高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扭转,水泥、化工、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占比偏高,部分企业能耗水耗高、污染排放量大,加上我县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长期以来形成的经济发展模式及传统消费理念、生活方式等,在未来一段时间依旧存在不小惯性,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面临较大压力。

二是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仍然存在短板。我县大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靠后位置,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突出,臭氧污染治理仍存在短板,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加之“十四五”期间对PM2.5、优良率等指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城市管网建设不配套、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偏低;城市排水设施落后、设计标准低,雨污分流改造滞后,雨天容易发生污水溢流,造成河道水质波动,弥河小河圈出境断面控制目标提高到地表水Ⅲ类难以保障,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基层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力量普遍不足,散煤污染、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存在,有机肥推广使用率不高,一些地块长期不合理过量使用地膜、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三是环境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全县情况来看,基层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不足,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环境执法监管不严格、执法覆盖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导致一些违法排污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惩处;部门与部门之间、镇街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有的存在被动应付甚至推诿现象,自身职责落实不到位,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几点建议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因此,提出几点建议:

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进入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不断提高规划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要认真贯彻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坚决压实责任,完善推进机制,强化约谈问责,坚决转变作风,把全市生态环保的重点任务、攻坚项目,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强化环保责任落实,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地传导到全县各级各部门,确保能够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环保目标,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下气力抓好环境污染治理。结合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对面上工作特别是大气、水、土壤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视,彻底排查,落实措施,分类整治,不断健全完善解决深层次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扎实开展全域“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化工企业、能耗企业在线实时检测,不断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严控耗能总量;加大城市扬尘整治力度,严查渣土违规运输行为,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测,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扎实开展城区道路深度清扫保洁作业任务,大力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彩化亮化,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要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政策,开展涉水源地风险源全面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档案,保障饮水安全;要不断加大城市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力度,严格相关行业企业排污许可审批程序,积极实施弥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河流断面稳定达标。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膜,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成效。同时,要全面加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的规范化综合利用和处置,建立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程序,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的闭环管控体系。

三要扎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按照中央确定的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任务,着眼长远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制度和政策导向。大力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着力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进一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以推动转型升级发展为主线,加快构建以绿色发展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符合上级和临朐的产业政策、生态保护、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环境承载能力,对不符合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四要强化执法监管,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生态环保工作落实机制,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贯彻实施。持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协调配合,加强综合执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环境安全、污染事故、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县域环境总体安全。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察考核,强化跟踪问效,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环保信息公布机制,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指标、突发环境事件等的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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