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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
(2008年1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推定)
时间: 2018-01-11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决定下列范围中不是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员,列席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一、县级领导班子成员;

二、县委各工作部门及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

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

四、县政府组成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县政协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六、省、市驻临单位主要负责人;

七、各镇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各园、区管委会主任和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

八、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

九、出席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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