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决定:
接受高帅辞去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接受王成德、沈明新、范文友、吴艳、王士法辞去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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