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
当前位置: 会议专题 > 常委会会议 > 十八届 > 十八届十一次
关于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 2023-04-27
关于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3月下旬,县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与人大代表,对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期间,调查组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情况汇报,先后到城关街道、东城街道和龙山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分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从我县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利用效益,积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为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要素保障。
  (一)规划管控作用不断强化。将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为城市核心区、高端铝材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食品产业园,形成“一区三园”格局,进一步优化城区功能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严格按照“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管制方式,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约束。严把规划审查关,通过控制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等,有效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近年来新落户的智能铝家居、千喜鹤预制菜、普鲁兰多糖等项目均规划为2层及以上车间仓库,节地成效明显。
  (二)存量土地挖潜成效明显。认真落实增存挂钩政策,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020年以来,先后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8849亩,位居全市各县市区前列。积极推进低效闲置用地再开发,引进落户了一批新项目。龙山新材料产业园原奥凯龙橡胶项目占地163亩,园区收回后引进东悦新材料、恒辉新材料、信泰消防等3家企业,投产达效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8亿元,税收4000余万元。稳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000余亩,城乡用地布局更为合理。
  (三)政策导向作用凸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的意见》,对城区及县新材料产业园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明确准入标准,严把审批关,不断提高落户项目质量。制定优惠政策,对建设多层厂房的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费第2层优惠50%、3层及以上部分全免,引导企业向空间要效益。临朐大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通过建设四层厂房、立体仓库,节约土地41亩。落实“亩产效益”评价差别化用地政策,优化土地供应结构,2020年以来,先后为83个县级以上重点项目落实土地5314亩。
  (四)探索创新取得初步成效。探索建立企业用地综合评价机制,对纳入范围的327家规上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及推优、奖励等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倒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推进供地制度改革,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使用周转效率。扎实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通过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积极探索闲置宅基地盘活的有效途径。城关街道寨子崮村、嵩山生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北黄谷村、九山镇牛寨村等都取得较好效果。
  二、存在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调查发现,全县面上珍惜和节约不可再生土地资源的观念尚未树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理念还未能完全深入人心。有的镇(街、园、区)对我县建设用地的紧缺情况缺乏正确认识和了解,“外延扩张”仍是发展经济的选择方式。有的片面追求招商引资目标,为引进项目存在不惜资源、不计效益的现象。作为主要用地主体的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主动性不强,用好地、多用地,甚至批多用少、占而不用,造成土地资源闲置浪费。
  二是粗放低效用地现象依然存在。我县工业用地利用提升空间还很大,特别是早期已建项目低效利用现象比较突出,大量中小微企业布局分散,亩均投入产出效率低。据相关部门统计,2021年我县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为8.8万元,与全市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县还有部分批而未供土地需加快处置。个别镇(街、园、区)用土地抵顶工程款,施工方获得土地后又长期无项目落地,造成土地闲置。在农村,部分村庄存在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等现象。
  三是土地供需矛盾仍较突出。从我县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看,到2035年,平均每年新增建设用地不足2000亩,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而今年初步统计的项目用地需求就达6000亩以上。近年来,我县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都在3000亩以上,供地每年都在7000亩以上,但仍有不少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获得土地指标,一些历史上形成的存量违法用地也难以消化。特别是今年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限制,征地面积将有较大减少,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大。
  四是监管力度还需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综合执法、发改、工信、环保等多个部门,目前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作配合不够, 齐抓共管的合力不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不够到位,对企业开工、竣工情况掌握不够及时,不能如期开工、竣工甚至长时间闲置等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力量薄弱,县综合执法局城乡规划执法中队仅有6人,且年龄老化,不能满足面广量大的城乡建设监管任务需要。
  三、几点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识。要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倡导珍惜土地节约资源,使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深入人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从根本上转变工作思路,不断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理念、新技术,努力在全县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正确导向和社会氛围。对涌现出的节约集约用地典型企业,要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优惠政策,使节约集约用地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规划控制,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要将节约集约理念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原则,引导产业项目向城镇、园区集中,促进国土空间利用更加集约高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在综合考虑区域资源条件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地块容积率等开发控制指标。严格落实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满足功能和安全需求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产业用地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增量,从规划“源头”上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并在相关行业限制建设单层厂房,推进立体综合开发。要积极推广节地技术模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推行“零地技改”。要坚持“亩均论英雄”,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地综合评价机制,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要加快“标准地”出让改革,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科学设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等控制性指标,企业对标竞地、按标用地。
  (四)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发掘土地潜力。要摸清底子,分类施策,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破解遗留问题,盘活闲置土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对企业长期占而未用的土地,政府要依法收回进行“二次招商”,使好项目有地可用。要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土地进行改造开发。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办法,规范土地二级市场,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五)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县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工信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建立土地利用监管联动协作机制。要健全以动态巡查为核心的用地批后监管制度,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等手段,实现对土地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引进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实地核查督导,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以及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置,督促用地主体依法履约。

    
打    印】  【关闭本页
 

版权所有:临朐县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79085号-1

山东金三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