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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 2023-06-29
  

关于全县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5月中旬,县人大城建环保委采取集中调查与分组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全县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到曾家洼学校、旺通环境工程公司、邑清环保能源公司、昌泰高分子材料公司等地块进行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进行了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在全市率先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并发布实施。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2022年我县生态质量指数(EQI)为63.35,位列全市第1名,全省第12名,获评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扎实开展绿盾2022”专项行动,联合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加强对山旺自然保护区、弥河湿地公园、沂山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监管,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内非生态活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优良天数达290天,PM2.5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4%,首次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79.5%,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全年空气质量改善考核列全市第一名。水环境状况不断改善,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弥河小河圈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列全市第一名。土壤环境状况、声环境状况、核与辐射安全状况等方面总体良好,全县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专项整治精准发力。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排查整治,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制订《临朐县产业集群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对重点产业集群200余家企业进行了综合整治,全面消除了走航监测高值点。持续开展VOCs专项整治,顺利完成重点时间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力度,对清源、荣怀等4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6.7公里,规范整治入河排污口157处。强化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规范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准入,3个疑似污染地块全部完成调查评审并移出疑似污染地块名录。扎实开展危固废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巡查516个危废重点场所,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考核评估达标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一)社会环保意识仍有欠缺。部分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责任缺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没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存在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废水、废气处理不到位等行为。有的企业甚至偷排漏排、超许可排放,如去年我县一企业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处以罚款37万元。部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对生态环境事业的认同感、参与度不高,有的长期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焚烧秸秆等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时有发生。

(二)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压力依然较大。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很突出。我县产业结构总体偏重,能耗、水耗较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偏大,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面临的压力持续增大。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县规上工业企业现有374家,其中属于六大高耗能行业178家,占比47.6%1-5月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3.8万吨标准煤,占全县规上工业总能耗的72.6%,而产值为146.3亿元,占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的61.4%

(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存在诸多短板。我县农业发展模式粗放,化肥农药使用缺乏精细化管理,易造成河流氮磷超标等面源污染。个别畜禽养殖户存在粪污收集处理设施不配套、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存在污染隐患。水产养殖户取用地下水,总氮浓度较高,且至今未完成水源替代,造成尾水排放总氮浓度超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水平低,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缺乏资金投入,制约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不稳定问题还未彻底解决。

(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类已建监测信息平台未实现完全整合,部分监测数据不能做到集成共享。一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装备配备不到位,环境监测、应急处置费用不足,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在环境监管中应用不充分,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部门之间、镇街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有时存在应付、推诿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阵地,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知识,使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真正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要抓住“6.5”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好环保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程度和参与水平。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舆情监测,对反面典型案例,坚决进行曝光,发挥好舆论导向的监督和推动作用。

(二)加快转型步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推动产业升级,聚焦创新能力偏弱、产业结构偏重、资源要素偏紧等问题,以更大力度转调优化低效产能,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以高质量产业支撑高质量发展。要加速推进腾笼换鸟,实施园区提升工程,对各镇街工业园区的企业,问诊把脉、精准施策,运用好综合评价结果,倒逼落后产能加速退出和低效企业转产转型。要打响生态文旅品牌,坚持打生态牌、念山水经、走特色路,依托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等资源优势,找准与旅游产业的结合点,大力培育旅游品牌、拓展康养市场,以高质量生态赋能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齐抓共管,补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短板。农业部门要加快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河流水质造成的影响;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杜绝焚烧污染;进一步推行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的生态养殖模式,合理布局养殖场区,加强畜禽养殖户管理,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杜绝出现粪污直排现象。水利部门要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户水源替代工程实施进度,督促养殖户尽快完成水源替代工作,从源头上降低尾水排放总氮浓度;加强水产养殖户尾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尾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资金投入,确保后期运行维护保持稳定。

(四)提升监管能力,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要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整合各类已建监测信息平台,实现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有效支撑监管需求。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监管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装备配备,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水平。要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应用,实现监管流程信息化、监管决策智能化、监管技术现代化,切实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监管、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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