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杨维护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0月26日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决定:
接受杨维护、梅传杰、郑勃、郎咸强、马勇辞去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接受杨维护辞去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梅传杰辞去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郑勃辞去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郎咸强辞去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马勇辞去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